2015-06-07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台電公司在今年2 月17日公告招標「核一、核二用過核燃料海外處理」一案,並為此編列高達112.57億元的預算,將1200束之用過燃料棒送往境外再處理,因有違反預算法之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朝野立委決議,於核後端基金預算未經立院審議通過前,不得辦理招標,經濟部與台電在4月1日暫停招標作業,表示將與朝野立委持續溝通,力求在立院本會期通過預算審議。
在立院審議預算的關鍵時刻,法國核安專家伊夫•馬里格納克(Yves Marignac)受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和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邀請來台,6月2日在立院參與「法國接受台灣的核廢料嗎? 核廢境外再處理的真相」公聽會,曾在法國核電集團AREVA工作的他,向朝野各界完整說明台灣若將用過燃料棒送到法國再處理,未來將遇到的巨額經濟支出、嚴格的核安管制、法律及環境風險。民間團體表示,立院若通過再處理預算,將用過核燃料送到海外再處理,不但有環保、安全及核子擴散等多重疑慮,更可能將陷入無底錢坑,且最後核廢料仍需送回台灣,拖延台灣面對核廢料問題的時間,無法解決目前的核廢政策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