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6
環保署這次提出的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預期在2025年時較基準年減少10%的溫室氣體排放,然而這樣的目標設定,仍然是從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減半的目標回推,從抑制升溫的角度來看相當欠缺積極度,環保署與各部會顯然沒有聽取各界的建議,設定更為積極的2050年淨零碳排之目標。
即便是要達到台灣NDC的承諾,目前的階段管制目標所對應到的相關作為也是遠遠不足。根據綠盟與國內外智庫共同進行的模擬研究,如欲達成NDC目標,再生能源在2025年時至少須達到25%,2030年時則須超過30%,此外在產業節能、運輸交通電動化、減少化石燃料消費上也需要有更強的力道。如果要更積極地達到2050淨零排放,除了展綠、減煤之外,更需思考天然氣如何退場的問題。
最後,綠盟要強調: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除了目標設定過於保守,行動方案因循苟且,一切照舊之外,公聽會召開時間更是太過匆促,各部門提供之資料過於簡化,住商部門的簡報甚至遲至公聽會前一天才上傳,嚴重限制了社會各界審視與討論的時間。這樣的公聽會形式根本無助於社會大眾在「抑制溫室氣體排放」、「因應氣候變遷」此等重大議題上的監督與參與。我們呼籲環保署應該加開公聽會場次,並邀請各領域之專家學者與會,針對部門行動方案在減碳上的可行度與積極度進行檢視並提出建議,切莫以這種橡皮圖章、過水公聽會的形式,草率地通過將深深影響下個5年減碳行動的階段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