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2050淨零論壇(四):提升企業低碳生產誘因,別再把「碳權」當淨零工具

去年底國發會公布2050年的淨零轉型目標,計劃在2030年比2005年減少排23-25%的溫室氣體排放,及12項關鍵戰略的推動,論壇中質疑政府未積極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製造業提出具體淨零路徑及解方,應一方面加嚴排放規範,另一邊從採購政策及綠色金融下手,為低碳生產營造更友善的生存環境。

隨淨零議題主流化,製造業低碳轉型勢在必行,「過往說工業減碳減損競爭力,現在是做得不夠才會減少競爭力。」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說。然而綜觀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製造業貢獻至少一半以上的排放量,儘管製造業碳密集度(指每單位GDP所製造的碳排量)已隨製程及節能技術進步逐年下降,但整體絕對排放量仍在增加,顯示台灣製造業需要更強力有效的減排措施。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研究員林怡均直言:「目前政府很少提出有創見性的減量措施。」回顧工業局提出的2030產業轉型路徑報告和國發會12項關鍵戰略,鼓勵製造業減排的機制大多與過去雷同,也還是以政府及產業意見為主,缺乏適當的公民參與和溝通機制。

此外,12項關鍵戰略中,沒有針對六大耗能產業如石化、電子、鋼鐵業提出預計的減碳目標,無法定期查核減排進度,而政府預算投入及監督機制也不足,更缺乏有效的政策工具加速業者改善製程、轉換能源及落實循環經濟。

工業減排不夠力,該如何提升企業低碳生產誘因?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建議,政府應訂出2030年物質密集度降低四成、2035年零碳製程佔比一半、2040年主要耗電產業達到RE100等新的階段目標。

物質密集度:單位GDP之物質消費量(計算方式:國內物質消費量/國內生產總額GDP)。

林怡均指出,這些中長期里程碑需要更有效的政策規範,如實施更高的碳費、升級能源使用評估制度、更新六大耗能產業(電子、石化、鋼鐵、水泥、紡織及造紙)節能規定、或是擴大用電大戶使用再生能源的範圍及節電目標等;而另一邊為了確保產業能獲得轉型所需的資金,政府也應提供綠色創新基金及融資機制指引,並規劃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所需的基礎建設及標準。

林怡均也提出低碳公共工程採購、碳差價合約(Carbon Contract for Difference)等目前外國推動製造業減排的機制,提供台灣政府參考。

她舉例,瑞典政府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共工程計畫,必須限制鋼筋水泥及混凝土的碳排放量;而美國政府也要求年度合約金額超過5千萬美金以上的承包商,必須揭露碳排資訊及SBTi(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認證的減排目標。至於碳差價合約,概念則接近再生能源躉購制度,主要是由政府在低碳技術成本高昂時提供企業補助,當碳價水準已高於技術成本時,企業再將補貼返還給政府。

SBTi(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

該倡議組織提倡企業以科學方法訂定「將全球平均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C或低於2度C路徑」的減排目標。該方法是以最新的氣候科學為基礎,計算特定產業及企業在一定的時間範疇下合理的排放(減排)額度。企業向SBTi提交目標後,SBTi的專家小組將驗證其所提交之目標是否符合資格。

截至2023年3月底,台灣約有38家企業驗證通過。詳細資訊請見SBTi官網

趙家緯也指出,現在很多企業雖然承諾淨零,但目前仍較無意願投資回收年限超過五年以上的減碳措施,除了要持續培養及倡議,也可藉政策工具縮短業者投資回收期。他以離岸風電國產化為例,有開發商承諾2030年風機將採用一定比例的低碳鋼鐵,但中鋼卻要到2035年後才能生產低碳鋼鐵,政府若能妥善結合國產化及鋼鐵業減排政策,就能增加業者投資低碳製程的誘因。

針對低碳採購,工業局長連錦漳回應,因為涉及政府整體採購觀念整調,還需要再討論,但可能可透過「共同供應契約的方式達成,會再和相關單位進一步討論。他也坦言,許多製造業減碳技術仍在研發階段,無法太快導入商業領域使用,但無論金融或國際供應鏈壓力,都已引導排碳大戶開始著手轉型;另一邊政府則藉補助設備更新,及透過國營事業研究氫能、碳捕捉、鋼化聯產等新技術,為產業助攻。

共同供應契約一機關為二個以上具有共通需求的機關,與廠商簽訂財物或勞務契約,使該機關及其他機關均可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

完善綠色金融檢核機制 碳權無法取代實質減排

「工業減碳非做不可,再困難都要做!」連錦漳表示,一般產業結構調整需要2至30年,若轉型不當,可能未謀其利、先受其害,因此製造業轉型會逐步從製程改善、能源、循環經濟下手。

連錦漳說,製造業目前正透過循環經濟、轉換低碳燃料等方式達到階段性減排目標,平均一年減排170萬公噸;燃料油及燃煤用量,也分別有85%及20%的減幅。而排碳大戶如中鋼已思考調整料源,也規劃與週遭石化產業進行「鋼化聯產」,將生產中產生的廢氣或廢熱做為石化廠的原料;石化業者也正投資區內資源循環及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技術。

除政策工具外,資金引導也是推動產業減碳的重要一環。

金融研訓院資深研究員陳鴻達指出,金融界透過商業模式引導資金流向淨零轉型已成趨勢,如過去銀行授信問的是公司財務狀況(KYC,know your customer),如今要的是碳排資訊(KYCC,know your customer’s carbon);歐盟央行更可能在今年起要求各銀行在放款給高碳排能源密集的產業時、提供較高的資金成本;在國內,金管會除要求上市公司永續報告書應有專章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也要求所有行業必須進行碳盤查,都顯示金融界對產業碳排議題的重視。

陳鴻達進一步指出,當大家都想投資綠色商品,企業為生產低碳發行綠債,利率可能比較低;另一邊碳排越低的企業,股價也可能因此高漲,金管會可依此原則建立健全的綠色溢價(註:指使用綠色產品取代傳統高碳排技術所衍生的額外成本)機制,同時完善資訊揭露及檢核機制,監督業者是否有漂綠嫌疑。

他也提醒,許多金融機構提出與永續概念相關的貸款項目,「有些連結的標的不是那麼有意義」,建議針對永續建立客觀可衡量的標準,才不會得到沒有意義的綠色溢價。

面對政府及許多企業如今錯將碳權交易視為淨零行動,陳鴻達也直言,部分掮客四處推銷國外來路不明的碳權,誤導企業以為只要可以抵換、就可以少繳碳費,「世界上沒有人這樣玩的,大家要求的揭露都是原始的排放,不可能說你本來排一萬噸,拿到碳權就可以說碳排只有5000噸……你可以用綠電來降低你的碳排,這是OK的,但不可能用買碳權來降低碳排。」

趙家緯也提醒,所謂氣候俱樂部的時代,低碳原物料規範將成為跨國貿易的一部分,意味企業就算將生產地移到台灣以外的地方、也無法規避減碳責任。而若政府希望企業根留台灣,則勢必要增加更多再生能源、生產綠氫等,如此才是工業去碳化的關鍵,「真正化解大家碳焦慮的作法,是好好的去把相關政策工具構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