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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溫管法 彙整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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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秉持「議題結盟、社區串連、公民行動、永續社會」的理念，致力於建構台灣環境政策、推動環境議題，期望讓台灣達到永續的生活環境。</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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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溫管法 彙整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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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聯合新聞稿】氣候承諾夠積極，氣候外交才可行</title>
		<link>https://gcaa.org.tw/1908/</link>
		
		<dc:creator><![CDATA[網站總管]]></dc:creator>
		<pubDate>Wed, 09 Dec 2020 16: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及聲明]]></category>
		<category><![CDATA[巴黎協定]]></category>
		<category><![CDATA[氣候變遷]]></category>
		<category><![CDATA[減碳]]></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室氣體減量]]></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管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能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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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週六將是關係全球減碳、國際氣候政治最重要巴黎協定通過五周年，蔡英文總統日前表示，希望英國能支持台灣參加明年在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1041mgc.jpg"/></p>
<p style="text-align:left;">
本週六將是關係全球減碳、國際氣候政治最重要巴黎協定通過五周年，蔡英文總統日前表示，希望英國能支持台灣參加明年在英國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第26屆締約方大會」(以下簡稱COP26)。民間環保團體提醒民進黨政府在爭取外國支持之前，台灣應該先深化我們自身的減碳承諾，完善氣候治理的架構，並於會中提出三點訴求：</p>
<ol>
<li>
呼籲蔡英文總統公開承諾2050淨零碳排，並開始研擬相關政策路徑。</li>
<li>
要求環保署盡速針對民間團體與立委共同起草的《氣候變遷法》草案提出對案。</li>
<li>
盡速加開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的公聽會。</li>
</ol>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台灣應看齊各國淨零宣示，公開承諾2050淨零碳排</div>
<p>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環團相當認同且支持台灣積極參與國際性的氣候組織與會議，但關鍵在於台灣可以拿出何種氣候承諾與實際減碳作為，讓國際看到我們的減碳決心。他指出目前宣示碳中和目標的國家，已佔全球GDP的75%，日、韓都已經將2050碳中和設為正式政策目標，更提出成立氣候變遷基金協助企業從事減碳技術研發，中國也宣示將於2060年達成碳中和，但台灣的長期減量目標缺仍停留在2050年減量50%，各部門減量行動方案也仍未脫因循苟且的思維，最近的氣候績效指數評鑑台灣的表現也不盡理想，想以這樣的氣候承諾參加COP26，簡直是「沒練習就想出國比賽」。<br />
　　　　　<br />
魏揚強調，政府公開宣示積極的氣候承諾有重要的象徵意義，可以對市場釋放明確訊息，讓產業提前為低碳轉型做準備，例如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也承認，面臨日韓等主要經貿競爭對手紛紛加入淨零競逐，台灣也應努力朝此方向努力。魏揚也指出某些部會仍然不覺得氣候變遷的減緩與調適與自己有關，蔡英文總統若能做出正式承諾，能夠讓各部會意識到減碳責任、更積極地制定相關政策。魏揚呼籲蔡英文總統，如果真的希望台灣參加締約國大會，便應該公開宣示台灣將致力於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並指示相關部會研擬碳中和情境下的減碳路徑與策略，以此作為氣候外交的敲門磚。</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10vhy9e.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倡議部部長張睿晴表示，巴黎協定在聯合國氣候大會通過的五年來，雖有意見分歧，甚至美國退出巴黎協定之爭議，但事實上各國都正經歷愈來愈嚴重的極端天氣事件，因而更注重氣候行動的重要性。各國在極端氣候頻傳下紛紛於今年宣示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台灣雖早在2015年就提出溫管法，但這五年來整體推動力道欠佳、減碳成效不彰。此消彼長之下，台灣在氣候治理的評比中反而成為吊車尾的國家。因此張睿晴呼籲，如果政府希望參與COP26，則應盡快提出2050年碳中和的承諾，並敦促各部會認真評估淨零碳排的目標，提升氣候變遷的治理層級，以便有效地落實淨零碳排的目標，如此才能名正言順地參與未來的國際氣候討論。</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10fsfdw.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倡議部部長張睿晴</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溫管法》未能因應氣候危機，盡速提出《氣候變遷法》對案</div>
<p>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表示，除了紀念巴黎協定通過以外，今天也是世界人權日；人權立國是台灣的理想，然而氣候變遷下人民的安全和權利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對外，政府不僅沒有提供氣候難民法律保障，對內，政府也沒有評估氣候變遷對人權衝擊，並規劃相對應調適政策。民間團體認為政府不該放任問題持續下去，每每在災難發生後才「緊急應變」，因此起草《氣候變遷法》，透過人權影響評估、考量政策人權衝擊，並納入公民訴訟的模式，來補足目前法律和政策在調適面向以及人權保障的不足。葉于瑄呼籲，環保署既然已經公開承認溫管法有修法之必要性，就應儘速提出《氣候變遷法》對案，在修補現行治理架構和調適政策的缺漏外，擔負起應有的減量責任，避免更多因為氣候變遷產生的人權侵害，展現台灣對抗氣候變遷、保障人權的決心。</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10tob4v.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二階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加開公聽會，納入公民社會力量共商氣候治理</div>
<p>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徐孟平表示，目前溫管法「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行動方案，和第一期相比根本大同小異，以其中三個部門為例：第一、製造部門，昨日台電才公布今年上半年工業用電比去年同期多了近14億度電，應證了台商回流，排碳與用電量勢必會大漲，現行減碳政策根本無法讓產業界應對未來國際間如歐盟碳關稅、品牌商RE100的要求，將造成貿易障礙，我們認為應要求新設廠的廠商，提出使用100%再生能源的用電路徑與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與減煤路徑。第二、能源部門，即將關廠的麥寮電廠員工，也未有「公正轉型」政策保障其工作權，將可能讓2016年彰化台化廠關廠爭議再次浮現。第三、交通部門，COP26主辦國英國日前宣布2030年禁售燃油車，日本也預計將跟進，然而台灣卻反馳道而行，於2019年暫緩禁售燃油汽機車的政策，甚至今年花6億元補助燃油機車。當前的減碳策略，都將造成未來台灣氣候治理的困境，不積極的減碳策略，也難以尋求國際友人支持台灣參加COP26。</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100hj4l.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徐孟平</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表示，蔡總統既然要爭取參加明年由英國主辦的COP26，就該付出相對應的努力展現減碳決心。然而，台灣在氣候政策的公民參與機制上遠遠落後。英國為了主辦COP26，花費四個月舉辦六場氣候公民大會，邀請108位英國公民共同商議減碳路徑，最後產出556頁的報告作為後續法規與政策制定的基礎。反觀台灣，對於攸關未來五年減碳行動的第二階段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僅在一周內倉促召開北中南三場公聽會，公聽會相關資料甚至遲於一天前才公布，而且資料僅為非常粗略的簡報，完全沒有顯示與民間溝通的誠意。我們呼籲，政府若有心加強氣候外交，就應該納入國內豐沛的公民社會力量，應該盡快加開公聽會，持續與民間討論第二階段減碳行動方案。</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102s4pt.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各國低碳經濟來勢洶洶，氣候轉型不加速恐被淘汰</div>
<p>媽盟氣候行動倡議發起人楊順美表示，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的2018年《1.5度特別報告》，若要控制全球增溫於1.5度以內，二氧化碳排放必須在2030年前降至2010年水準的45%，並於2050年達到碳中和。目前全球已經有60多個國家承諾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但台灣卻沒有更積極的目標，在企圖心上落後國際太多。將來當各國以碳稅作為關稅貿易手段的時候，台灣的廠商將面臨嚴厲的挑戰。不只碳稅，如歐洲各國已經訂下2030年左右禁售燃油車的年限，而台灣有30%的機車出口銷往歐洲，如果台灣機車產業不轉型，恐怕將被淘汰，因此建議政府大刀闊斧地宣告落日期限。楊順美呼籲，蔡英文總統現已是第二任任期，沒有續任壓力，應該責無旁貸地深化氣候治理，才能讓國際看到台灣在因應氣候變遷上的具體作為，而不是光喊Taiwan Can Help！</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10ozrph.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媽盟氣候行動倡議發起人楊順美</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氣候行動刻不容緩，台灣除了口號之外有更多可以實際執行的事情。而氣候變遷的治理早已不單純是為了環境，更是為了生存與經濟發展。除了極端氣候不斷造成農業、交通、鄉村發展的意外，出口導向拼經濟的台灣，必須跟上世界減緩與調適的腳步，才不會被管制碳排有的新規範來淘汰。<br />
　　　　　　　<br />
主辦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正義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媽盟氣候行動倡議、台灣青年氣候聯盟</br></br></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聯合新聞稿】提出《氣候變遷法》，氣候外交拼入聯</title>
		<link>https://gcaa.org.tw/1917/</link>
		
		<dc:creator><![CDATA[網站總管]]></dc:creator>
		<pubDate>Tue, 01 Dec 2020 16: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及聲明]]></category>
		<category><![CDATA[全球暖化]]></category>
		<category><![CDATA[氣候變遷]]></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室氣體減量]]></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管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能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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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偕同多個關心氣候變遷的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出《氣候變遷法》，洪申翰強調，這部法案是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027tlko.jpg"/></p>
<p style="text-align:left;">
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偕同多個關心氣候變遷的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出《氣候變遷法》，洪申翰強調，這部法案是處理國家外交與內政重要的關鍵鑰匙，要回應「兩個風險，三個層面」的問題。第一個風險是自然環境變化的直接風險，像是連續高溫、缺水及停灌等問題，洪申翰表示，從諸多科學研究結果都顯示這些現象並非偶然，台灣需要超前部署未來更加劇的極端天氣；第二個風險是產業上的，目前歐盟、日本與韓國等世界各國紛紛對碳定價和減碳做出承諾，也將推出更多碳管制的政策工具，如果不提早因應，這些碳管制措施勢必會對企業的經營的巨大風險。<br />
　　　　　<br />
三個層面分別是環境、經濟和外交，就環境層面來說，極端天氣的影響已非未來式，而是現在進行式，台灣也需要加入守住升溫1.5℃的國際行列；就經濟層面來說，美國總統拜登當選宣布重返巴黎協定、歐盟日韓相繼宣布碳中和時程。洪申翰表示，未來環境跟經濟不再對立，這部法案不是以環境保護限制產業發展，而是協助產業轉型的契機，強化台灣對外貿易的競爭力；就外交層面，今年台灣因防疫成功，促進國際外交的弘大進展，立委洪申翰強調，外交的關鍵，是要對重要的國際議程作出貢獻，盡自己的責任，減量和調適已是目前聯合國的重點題目，《氣候變遷法》將是台灣下一個增進外交盟友，邁向聯合國的新契機。<br />
　　　　　　<br />
立委洪申翰強調，台灣應提出淨零排放目標，爭取台灣以國家身分，正式參與明年英國主辦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在明年英國主辦的COP26宣示減量決心，並與世界各國一起討論解決方案。洪申翰說，在對抗COVID-19疫情上，我們分享給國際防疫經驗的成就，在氣候變遷上，我們也要告訴國際「Taiwan can help」。</br></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205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零</div>
<p>《氣候變遷法》是由多個關心氣候變遷的民間團體共同草擬，將是台灣第一部全面性的氣候變遷行動法案。草案中提出「2050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回應國際對台灣零碳期程的期待，跟上歐、亞、美國的新氣候目標，展現台灣氣候行動對國際的貢獻。針對減量所需要的政策工具，除了沿用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條文，也加上碳定價機制，並要求排放源於每年進行排放量盤查時，應提出氣候變遷行動計畫。</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積極進行氣候科學研究 減量調適並重應用</div>
<p>立委洪申翰也說明，除了加強現有《溫管法》的減碳工具之外，身處極端氣候的海島國家，針對日常的能資源管理、調度與災害防範必須有更精準、前瞻的超前部署，因此「調適」政策是迫切需要進行的工作。洪申翰說明，《氣候變遷法》的重要特色，是加強減量和調適的「科學基礎」，草案中要求行政部門投入科學評估資源，以最新的科學研究來連結政策研擬，也能藉由科學連結國際。</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設立氣候會報，提升氣候政策指揮層級</div>
<p>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倡議部柯建佑認為，政府應拉高層級進行氣候治理，將氣候變遷危機視為國家發展規劃的基本考量。現行《溫管法》雖然提到行政院應邀集中央有關機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減量及調適事宜，但並無明確機制，因此《氣候變遷法》要求行政院設立氣候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邀請具多元及專業性的成員擔任委員，至少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報會議，指揮、協調、核定、管考中央各機關的氣候政策，並搭配常設幕僚單位，提出實質審查建議。</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明訂各部會權責及任務</div>
<p>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表示，在現行溫管法中對於政府部門的責任規範過於簡單，除了第八條規定外對於各部會的則認可以說付之闕如。<br />
胡博硯說明，本次的草案中，特別規範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責任，如經濟部必須要處理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的問題。交通部要推動低碳能源運具使用，而內政部除了國土規劃外，建築設施的調適也是他的責任。如此一來，使得各部會可以在權責範圍內處理氣候變遷的問題，並且也成為了各部會應盡的責任。</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202s3f3i.jpg"/></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行動方案程序整合，加入意見徵詢機制</div>
<p>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需要整併推動方案及部門行動方案，提升政策制定效率，讓部會的減量與調適行動不再只是缺乏整體思維的拼貼大賽。氣候政策必須在政府各層級落實，因此我們也進一步在草案中要求地方政府提出減量和調適的「執行計畫」。魏揚說明，草案中強化公民參與以及專家學者的角色，要求階段管制目標訂定過程中應舉辦聽證會，相關機關也應每年定期撰寫成果報告以供大眾檢視，以便更迅速、即時地檢討與修正氣候治理政策。</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制定審慎、有效且有企圖心的碳定價機制</div>
<p>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討論多年但遲遲不敢執行的碳定價，在台灣猶疑之時，全球已經有涵蓋近64個國家及區域有碳價的制度。當台灣拼經濟，逐漸要與西方國家接軌的同時，制定審慎、有效且有企圖心的碳定價機制更是刻不容緩。面對氣候變遷必須要有的減碳作為，透過價格來創造減碳的誘因，更重要的是，讓排碳者所支付的基金回頭照顧氣候轉型過程中可能損失的公民，能夠減碳又兼顧公正轉型與獎勵產業創新，使減量、調適及氣候行動都能更加落實，碳定價將是延緩氣候變遷最重要的基石。</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強化調適任務，訂定調適專章</div>
<p>臺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本次洪委員與各團體合力提出的修法名為氣候變遷法，與溫管法一大差異，乃是包括了「氣候調適」面向的法制工作。臺灣雖早在2012年時就已提出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但在欠缺法制支持下，我們所見到的是行政部門把「鐵路橋梁耐震設計性能規範」、「保安林檢訂及清查工作」等關聯性低的行政工作均列為過往調適重點成果，而無能回應今年我們經歷的極端高溫與大規模旱災的衝擊。<br />
　　　　　　　<br />
趙家緯說明，本次《氣候變遷法》中，我們研訂調適專章，要求立基於脆弱度評估結果，提出相應調適推動方案。亦將社區為本的調適策略入法，彰顯調適作為應以由下而上、因地制宜之特色，方可根本性提升臺灣氣候韌性。</br></br></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強化公民監督及能力建構</div>
<p>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說，氣候變遷是現在及未來影響人類社會運作的關鍵，要遏止氣候走向不可逆的惡化，要有民眾的認知與行動才能做到。現行《溫管法》跟民眾相關的規定，僅在著重國家有教育的義務，但我們認為，這樣的規定並無法讓民眾有感去行動。因此，我們在《氣候變遷法》轉換民眾的被動身分，公民社會除了被動接受政府的推廣，也可以更主動爭取能力建構及參與。而除了教育，對於行政權，我們也制訂公民訴訟概念的條文，建立公民訴求政府落實氣候行動的基礎。</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考量氣候政策與人權保護的競合</div>
<p>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說明，在敘利亞的研究發現，氣候變遷導致人們流離失所、造成人權危機，而今年當台灣面臨缺水，不當停灌政策也嚴重破壞了農民的生計，面對越來越嚴峻的氣候危機，台灣急需一套注重人權保障的政策工具。<br />
　　　　　　<br />
這次民間團體共同提出的《氣候變遷法》中，透過確立人權原則、評估人權潛在影響，並根據評估制定考量後續效應、脆弱族群參與的政策，這三個重要的機制，來確立人權本位的減量和調適推動方案，以彌補現有政策的不足、重塑台灣人權價值。</br></br></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聯合新聞稿】政府缺乏減碳決心，何來2050淨零碳排</title>
		<link>https://gcaa.org.tw/1964/</link>
		
		<dc:creator><![CDATA[網站總管]]></dc:creator>
		<pubDate>Sun, 25 Oct 2020 16: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及聲明]]></category>
		<category><![CDATA[氣候變遷]]></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室氣體減量]]></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管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能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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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年，不僅《巴黎協定》預計於今年底生效，各國政府也應於今年更新他們對於氣候變遷貢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bggf7.jpg"/></p>
<p style="text-align:left;">
　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年，不僅《巴黎協定》預計於今年底生效，各國政府也應於今年更新他們對於氣候變遷貢獻的承諾。對台灣而言，由於今年是《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最後一年，也須訂出2020年到2025年的「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六大部門（能源、製造、運輸、住商、環境、農業）也將提出新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br />
　　　　　<br />
　　環保署分別於10月15、16、20日，於北、中、南辦了3場《溫管法》「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公聽會，然而不僅各部門的資料只透過簡報說明，更有部門拖到會前最後一天，才提供簡報，甚至六大部門的許多行動方案根本是將「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行動方案複製貼上，當我們連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是否達成都還不知道，也尚未了解這些行動方案的執行成效，只是聽到製造部門等部門於會中的對減碳，仍是「Business as usual（因循苟且，一切照舊）」的態度，對於民間團體的提問，也不正面回答，然而對於台灣接下來氣候治理如此重要的第二期管制目標公聽會，就這樣草草結束。<br />
　　　　　<br />
       「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最後意見收件日為10月28日，故民間團體邀請跨黨派立法委員，選擇於最後意見收件日前，2020年10月26日（一）上午10時在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召開聯合記者會，就台灣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行動方案等減碳策略，提出建言。</br></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產業用電抵銷減碳成效，回流台商應有環境規範；住商行動方案一切照舊，因循苟且如何深度減碳</div>
<p>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未來面臨台商回流，台灣恐怕將面臨更大的電力需求成長壓力，若未能有效抑制，那麼即使電力排碳係數下降、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提升，帶來的減碳效益，恐怕都會被抵銷。對此魏揚呼籲，政府應該針對「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研擬能源管理機制，對台商企業提出更高的能效要求。例如要求企業使用一定比例之綠電、採用企業內部碳定價、將能源轉型承諾作為提供低利貸款與租金優惠的必備條件等措施。政府也應該盡速制訂碳稅、能源稅等機制，確實反映企業用電之外部成本。<br />
　　　　　<br />
       魏揚批評，住商部門的行動方案幾乎與第一期了無新意。以歐盟綠色新政中的「翻新浪潮(Renovation Wave)」的建築翻新計畫為例，歐盟預計使建築物的翻新率成長兩到三倍，預計在2030年前翻新3500萬棟建築，除了數百億歐元的預算挹注之外，也包含各種公私部門的融資規劃、提高相關部門治理能力、翻修技術培訓、拓展永續建材市場等，甚至追求淨零耗能建築。<br />
　　　　　<br />
　　魏揚表示，未來十年內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將佔全台建築的70%，提升其能源效率將是住商部門深度減碳的關鍵。然而台灣針對老舊建築，總以無法強制要求改善外殼節能為由而避不作為，也未針對建築節能翻新訂定目標，本次行動方案中也完全無法看到任何創新政策，甚至在37億經費中，內政部投入的經費只有2150萬元，僅靠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如何可能達到全面的住宅翻新？<br />
　　　　　<br />
　　魏揚強調，住商部門在此次減碳上負擔最大的減量責任，在行動方案與策略「因循苟且，一切照舊（business as  usual）」的情況下，很難想像住商部門如何可能達成目標。我們呼籲政府全面檢討綠建築、建築節能相關法規，提高新建建物的能源使用效率，使其可以與再生能源、儲能系統、智慧電網等重要技術結合，並加強推動建築節能的力道，確保充分財政與行政資源挹注，訂出建築翻修的目標期程。</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fyphk.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魏揚呼籲，政府應該針對「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研擬能源管理機制，對台商企業提出更高的能效要求。</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減碳政策納入公正轉型原則，確保2025麥寮電廠除役，保障尊嚴勞動</div>
<p>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台商回流，未來排碳與用電量勢必會大漲，若不從需求面控管，再多的綠電都無法供應需求。因此對於這些回流的廠商，負責製造部門的經濟部、科技部與各縣市政府，應要求新設廠的廠商（如台積電環評承諾），提出使用100%再生能源的用電路徑與2050淨零排放與減煤路徑，否則未來國際上，如歐盟的碳關稅、品牌商的RE100要求，都會讓台灣廠商措手不及，造成貿易障礙。<br />
　　　　　<br />
　　林彥廷說明，現行減碳政策（以2025年麥寮電廠3部燃煤機組除役為例），未納入公正轉型原則，以輔導高碳排產業勞工獲得有尊嚴的綠色工作，保障其工作權，否則未來製造與能源部門的減碳只會越來越困難，甚至引發2016年彰化台化廠因生煤許可證的關廠爭議，讓環保和勞工站在對立面，最終勞工無法一同支持台灣氣候治理政策。<br />
　　　　　<br />
　　林彥廷強調，目前也是許多製造產業設備汰換的時間點，若製造部門的減碳策略沒有導向要求，提出使用100%再生能源、2050淨零排放與減煤路徑，或引導以石化業為主的汽電共生廠由燃煤轉燃氣，即有可能無法達到溫管法的減碳目標，2050淨零碳排簡直是夢，請製造部門提出長期的減碳目標與經濟誘因，以2050淨零碳排為目標，引領廠商減碳。<br />
　　　　　<br />
       林彥廷認為，第二期的減碳策略相較第一期，根本大同小異，其中我們發現關於水泥業的減碳策略，此次在製造部門竟完全拿掉，先不論政府過往對礦業法和水泥業政策環評的承諾，台泥今年才宣布製造的產品於2050年達到碳中和，我們認為經濟部應將尚未做完的水泥業政策環評納入減碳策略，往水泥業循環經濟與2050年產品碳中和的方向前進。</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sjnet.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林彥廷表示，台商回流，未來排碳與用電量勢必會大漲，若不從需求面控管，再多的綠電都無法供應需求。</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減碳政策應具氣候正義精神保障弱勢者人權，四大基金撤出燃煤電廠投資</div>
<p>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表示，現行減碳策略中，住商、製造等部門，都試圖以補貼鼓勵、進而導引民眾和企業節能減碳，我們認為，補貼制度設計上應該要考慮到「氣候正義」，優先照顧容易受到氣候災害侵襲的弱勢族群權益，或補助對氣候變遷影響程度小、缺乏資本的小型企業，或已積極轉換為低碳製程、用電一定比例來自再生能源的企業。預計明年上路的用電大戶條款，即是政府對氣候正義考量不足引起爭議的一個案例，政府在資源分配上應公允反映企業對氣候變遷影響程度高低，而非讓資源再次集中於排碳大戶，讓他們得以逃避本來就應該付出的減碳資本投資。<br />
　　　　　<br />
      葉于瑄說明，2018年3月環保署核定的《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綠色金融」被列為八大政策配套之一，今年八月金管會也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希望深化金融單位以投融資等方式，引導社會轉向永續發展。然而在政府大張旗鼓要求金融業配合之下，此次第二階段行動方案中卻沒有看到綠色金融相關政策，四大基金也未在增加永續投資外，自我要求以撤除化石燃料投資，展現促進國家能源轉型的決心。我們認為，在經濟誘因上，政府應具體針對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相對應金融機制以確保能源轉型所需資金能夠真正到位，且從高碳排燃煤電廠撤出。同時，既有化石燃料補貼也應一併調整，例如燃油車的補助，或甚至再次規劃完整的油車禁售時程與配套措施，將國家資源有效投入在低碳發展的方向上。</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tbbeo.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葉于瑄表示，政府在資源分配上應公允反映企業對氣候變遷影響程度高低，而非讓資源再次集中於排碳大戶，讓他們得以逃避本來就應該付出的減碳資本投資。</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管制目標三大錯誤，弱化台灣綠色競爭力</div>
<p>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目前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中，將因減量目標消極、研擬程序不當與忽略製造業低碳轉型三大錯誤，導致台灣企業難以面對歐盟、韓國、日本、中國都紛紛提出碳中和承諾之時，所形塑的國際綠色商機。<br />
　　　　<br />
        趙家緯認為，為達到抑制增溫在1.5度以下的目標，全球已經超過110國將2050前達到碳中和的目標納入正式政策議程之中，並已有英、法、紐西蘭等六個國家已經正式入法。而目前台灣提出的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仍是以2050年減量50%為規劃。但國際研究指出，若要達到碳中和，未來十年就需要減碳一半。而台灣若要符合此要求，第二期階段管制應從減少10%，提升至減少25%。在此弱化的減量目標下，將導致台灣守不住離岸風力領先國的優勢，更無法在儲能、電動車、氫能等綠能科技上趕上中、日、韓。<br />
　　　　<br />
        趙家緯說明，依據《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各階段管制目標，應於下一階段排放期開始前二年提出。而相關部會遲至2020年10月才進行階段管制目標的公聽程序，並是在欠缺最新執行成果報告、詳細行動方案內容以及經濟衝擊評估等資訊下，就以跑程序的方式進行審議，一方面不符合公民參與要求，另一方面也因程序啟動過往，導致其無法影響2021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及前瞻基礎建設第二期預算的編列。<br />
　　　　<br />
        趙家緯強調，此外，製造業為台灣最主要的排碳大戶，台塑、中鋼、台積電等十大排碳企業的排放量占比就佔全台的36%以上，但經濟部提出的製造部門減量行動方案，卻是毫無促進低碳轉型的效果。而工業局代表於公聽會上表示，製造業已經窮盡減碳努力了，但目前製造業訂定的減碳幅度僅7%。但實際上，若搭配電力排碳係數下降27%，且將製造業用電量增幅抑制在一定水準，則減量幅度可倍增至15%。且目前製造業訂定的KPI是2025年的碳密集度可以比2005年減少50%，在2019年時碳密集度就已經減少45%下，這代表未來每年減少幅度只有1.6%即可達標，然而過往五年的碳密集度年均降幅為2.6％，顯見工業部門沒有加速減碳。<br />
趙家緯表示，更有甚者，製造業預計帶動5年三百億低碳投資，此投資額度只佔工業GDP的千分之一左右，顯示現行政策毫無促使製造業低碳轉型的效果。而蘋果要求其產品供應鏈須於2030年達到碳中和，歐盟與美國都可能在未來3年制定碳關稅機制之時，經濟部消極減碳作為，將導致台灣難以掌握全球供應鏈重組契機。</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ewfsu.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趙家緯強調，製造業為台灣最主要的排碳大戶，但經濟部提出的製造部門減量行動方案，卻是毫無促進低碳轉型的效果。</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提出有科學依據的減碳目標，強化台灣氣候政策的公眾參與機制</div>
<p>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要把握氣候政策的黃金時期，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的五年期間非常重要。2018年，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委員會(IPCC)出版《全球升溫1.5°C特別報告》，明確指出人類社會要控制暖化，2018至2030年的十二年是關鍵。他呼籲台灣的行政首長需要關注國際趨勢，避免因為資訊落差，讓台灣在國際氣候行動的因應上持續落後，舉例來說，貿易出口是台灣經濟的基礎，政府應該要及早準備，協助產業因應歐盟即將在2023年上路的碳關稅。此外各部會的部次長不應再心存僥倖、推託卸責，必須盡速採取措施，回應氣候變遷。<br />
　　　　　　<br />
       洪申翰強調，關心氣候變遷議題的媒體，過往關注的也許比較多是溫管法，但是在因應氣候變遷的執行面，六大部門階段管制目標行動方案才是政府的實質作為。洪申翰強調，政府在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的行動方案應採取三項作為。第一，各部門的預算及行政資源，應該系統性地轉移到氣候相關政策；第二，應檢討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的作為，基於過往經驗，改進落後的面向；第三，各部會必須確保政策的推動能促成社會的行為改變。他肯定環保署環管處這幾年的努力，也要求各部會不該因循苟且，在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行動方案有所作為。</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bz7o7.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洪申翰表示，要把握氣候政策的黃金時期，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的五年期間非常重要。</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2050淨零碳排入法，明確各部會減碳權責，財政部僅速提出能源稅草案</div>
<p>　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蔡壁如表示，溫室氣體減量，不是只有環保署的事，但其他部會卻沒有把節能減碳當一回事。經濟部常常被舊經濟的大財團牽著鼻子走，卻沒有帶領並協助產業加速轉型，掌握新時代商機。內政部主責的業務，應該具體規劃「建築能源證書」制度，讓住商部門的減碳有市場機制。交通部應該確認汽柴油車退場期限，讓廠商有所預期，也不該阻攔汽燃費隨油徵收。財政部應朝向綠色稅制改革，儘速提出能源稅。<br />
　　　　　<br />
       蔡壁如認為，「節能減碳」是整體社會的綜合轉型，需要主政者積極領導。但是蔡英文總統好像以為，只要2025綠能比例達到兩成就能交差，蘇貞昌院長上任迄今，永續發展委員會更是還沒有開過一次會。<br />
　　　　<br />
       蔡壁如強調，現在氣候變遷非常緊急，地球正面臨第六次物種大滅絕。如果是彗星撞地球，我們無能為力，氣候變遷是人類造成的，我們可以改變這次滅絕的命運，台灣應該和國際社會共同承擔，2050年淨零碳排，一定要寫入《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st4pb.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蔡壁如認為，「節能減碳」是整體社會的綜合轉型，需要主政者積極領導。</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為了下一代，「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政府必須拿出魄力跟決心</div>
<p>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表示，今年是「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最後一年，也須訂出2020年到2025年的「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六大部門也將提出新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然而截至目前，我們對各部門的消極，非常不滿意。包括像是六大部門把行動方案複製貼上，或主責機關環保署，到目前為止，包括逐漸萎縮的溫管基金財源在哪，或是碳定價沒有長遠規劃等，都是我們會在審查預算時提出的問題。<br />
　　　　　<br />
       王婉諭認為，部分政策上的謬誤，更凸顯政府的消極。 像是「2025年全國溫室氣體淨排放量之第二期部門階段管制目標，製造部門排放量目標較基準年對比為-0.22%，相較之下住商部門為-27.90%，製造部門為排碳量最大的部門，減碳比例卻太低。反觀住商部門則需要去承擔較多的減碳量，各部門排碳量與減碳量顯然不符合比例。」 抑或是在今年燃油機車跟電動車補助上， 「根據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公布的機車汰舊換新數據顯示，今年起截至10月20日，普通重型電動機車的汰購量為16798輛、普通輕型電動機車的汰購量為3637輛，七期燃油機車的汰購量為107839輛，污染量比電動機車高達27 倍的七期油車，補助的數量與資源投入為5.27倍。七期燃油車與電動車污染量顯有差距，然而補助金額卻未有差異化，也導致整體資源投入分佈不均」 都在在凸顯了政策上的問題。<br />
　　　　<br />
王婉諭呼籲，政府是一體的，面對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跟災害，我們每個人、政府每個部會都有責任去面對。 「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必須拿出魄力跟決心，否則我們是對不起下一代，因為我們無法給他們一個更好的環境。</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1026umadv.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王婉諭呼籲，政府是一體的，面對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跟災害，我們每個人、政府每個部會都有責任去面對。 </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公民團體與跨黨派立委齊呼「政府缺乏減碳決心，何來2050淨零碳排」</div>
<p>　記者會最後，公民團體與跨黨派立委齊呼「政府缺乏減碳決心，何來2050淨零碳排」、「前期目標該檢討，當期方案要聽證」、「統籌部門要拉高，落實減碳現在要」、「行動方案沒細節，公民參與攏系假」、「產業用電抵銷減碳成效，回流台商應有環境規範」、「住商行動方案一切照舊，因循苟且如何深度減碳」「納入公正轉型，保障尊嚴勞動」、「立即撤資煤油，守護氣候正義」，並一同呼籲政府應就以下方向，僅速修正《溫管法》「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等台灣氣候治理政策：</p>
<ol>
<li>
<strong>提出具有科學依據的減碳目標與行動方案。</strong></li>
<li>
<strong>制訂長期減碳目標（2050淨零排放），促使產業綠色轉型。</strong></li>
<li>
<strong>召開第一期減碳目標檢討會議。</strong></li>
<li>
<strong>明確各部會減碳權責，氣候變遷主責機構拉高層級。</strong></li>
<li>
<strong>強化公民參與，減碳會議採聽證程序。</strong></li>
</ol>
<p>　　　　<br />
主辦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環境正義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br />
　　　　<br />
聲援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青年氣候聯盟</br></br></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聯合新聞稿】氣候緊急 全面開戰－－青年已集結，立委動起來</title>
		<link>https://gcaa.org.tw/2021/</link>
		
		<dc:creator><![CDATA[網站總管]]></dc:creator>
		<pubDate>Wed, 16 Sep 2020 16: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及聲明]]></category>
		<category><![CDATA[氣候]]></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室氣體減量]]></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管法]]></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gcaa.org.tw/?p=2021</guid>

					<description><![CDATA[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年，不僅《巴黎協定》預計於今年底生效，各國政府也應於今年更新他們對於氣候變遷貢獻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left;">
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年，不僅《巴黎協定》預計於今年底生效，各國政府也應於今年更新他們對於氣候變遷貢獻的承諾。對台灣而言，除了要提出台灣版的「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簡稱NDC) ，由於今年是「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最後一年，也須訂出2020年到2025年的「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各部門也將提出新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br />
　　　　　<br />
　　令人憂慮的是，檢視「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成果，要達到較2005年基準年減排2%的目標仍顯得相當勉強，更別說於2015年承諾2030年的排放量將減為2005年基礎年的20%，2050年時降至與2005年相比的50%。加上國內既有的氣候政策與法律仍不足以因應氣候緊急狀態，也無法有效協助全面性的產業創新，促進台灣低碳經濟的成長。<br />
　　　　　　<br />
        因此，今日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青年氣候聯盟等公民團體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於新會期儘速要求行政院提出台灣版的綠色政綱、有效的氣候治理政策與相關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修法，並監督各部會因應氣候緊急的政策方案，同時號召全民於9月27日（日）下午2點到立法院，一起為台灣氣候緊急治理而走。</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170sbbl.jpg"/></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立法院新會期重大預算案與法案，應以因應氣候變遷為原則審查</div>
<p>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楊書容表示，新會期立法院將有眾多與氣候變遷密切相關的討論，包含前瞻第三期和紓困3.0等預算須審查，法案則有《溫管法》和《貨物稅條例》的修正。執政黨當初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時，口口聲聲說是要給下一個世代的基礎建設，但對年輕人最危急的氣候變遷卻在前瞻中看不到因應，充其量只是預算重分配，一點都不前瞻。如軌道建設砸大錢做鐵路地下化建設，不僅無法有效提高通勤效率，還增加營運成本，不僅與綠色運輸該有的減碳原則相互違背，更可能因為土地徵收破壞人民居住權。而在紓困預算上，世界各國紛紛推出疫情後綠色振興，但台灣卻仍卡在各產業的薪資、營運補貼上，雖然紓困確實以救急為重，但在補貼的同時，也應鼓勵企業進行綠色轉型。<br />
　　　　　<br />
　　楊書容強調，除了預算該檢討，必要的法案修正也刻不容緩。《溫管法》是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重要法源依據，各部會皆需依《溫管法》規定採取減緩與調適措施。但我國《溫管法》從2015年施行至今，缺乏更上位的行政統籌協調機制、各部會權責不明、公民參與機制不足以及缺乏碳費制度等問題，都需要修法來改善。另朝野各黨都在上會期提出貨物稅修正，希望降低汽機車貨物稅稅率，或是調高減徵金額。但此舉等於變相鼓勵購買較高碳排的運具，與世界各國的運具電動化減碳政策背道而馳，在新的環境稅制上路前，立委不應提案貿然取消機車貨物稅。</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17a8jd2.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楊書容</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2050年淨零碳排必須入法，以科學研究為基礎制定氣候政策與碳定價機制</div>
<p>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檢視台灣從2015年至今的減碳成果，我們認為仍存在三大問題：（一）長期減量目標不夠積極。德、法、英等都已將2050年淨零碳排入法，韓國也於今年承諾2050年淨零碳排。反觀台灣人均溫室氣體排放名列世界第19名，並未承擔足夠的抑制升溫責任。（二）各部門減碳決心與力道不足。以2018年為例，能源、製造與住商部門都離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有一段距離，甚至2018年淨排放量比2005年高出約3%，未達減量2%的目標。且各級政府的氣候治理政策欠缺公共參與及科學研究基礎，其思維仍是「因循苟且，一切照舊」。（三）欠缺完善的溫室氣體減量誘因機制，高排放產業恐缺乏轉型意願。目前《溫管法》僅落實針對主要排放源的「盤查登錄」，在總量管制與碳交易尚未落實，也沒有針對超額排放的罰則，僅仰賴企業「自願減量」，企業並沒有「非減量不可」的動機。<br />
　　　　　　　<br />
　　魏揚表示，綠盟提出以下3個台灣溫室氣體治理的修正方向：（一）2050年淨零碳排必須入《溫管法》，階段管制目標也須做相對應修正。（二）各部門行動方案的制定，須建立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評估各部門在淨零碳排目標下所應各自承擔的責任減碳量，且擬定過程應開放更多的公民、專家學者參與。（三）應建立碳定價機制，例如碳交易或是碳稅，讓溫室氣體排放的外部成本得以內部化，更重要的是，碳定價費率應跳脫「滿足財政收益」的框架，改以積極地以「促使排放者產生行為改變」為目標，企業會痛，才會願意減排、轉型，日前環保署提出每公噸100元新台幣的碳費水準，我們認為這是遠遠不夠的。</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17gmgbn.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呼籲台灣政府正視氣候變遷不只是環境問題，更是嚴重的人權議題</div>
<p>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青年代表林知瑜表示，國際特赦組織是關心人權的組織，但氣候變遷已經不再只是個環境問題，更成為全世界最嚴重的人權問題之一。此時此刻，在世界各地有無數人因氣候變遷，被迫流離失所、甚至失去生命。隨著氣候變遷加劇，氣候難民、飢荒、貧窮、健康受損、可用水資源快速減少等問題也隨之惡化，人類將難以持續保有基本的生命權、健康權、居住權和衛生權。其中，弱勢族群或邊緣群體，如原住民、女性、開發中和低島國家之國民等，將承受加倍的衝擊。可以想見，未來等待著年輕世代的，不是美好的無限願景，而是一個破碎、不適人居的世界，這正是跨世代最沈痛的人權問題。<br />
　　　　　　　　<br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近期跟環境組織組成「熱死人聯盟」，除了支持氣候倡議與青年氣候行動者的理念以外，我們也要求台灣政府正視氣候變遷與人權的關聯，並立即採取能夠保障人權的措施，改變現況。國際特赦組織前秘書長Kumi Naidoo曾說：「氣候變遷是人權議題。因為氣候變遷會影響我們的人權，也是政府可以選擇是否採取行動減緩的現象。」希望台灣政府能重視、回應我們的心聲。</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17g7nm3.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青年代表林知瑜</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以公正轉型精神提出台灣版綠色政綱，公民訴訟入法強化公民參與氣候治理</div>
<p>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政府應以2050年淨零碳排為目標，提出台灣版的綠色政綱，透過綠色振興政策，促進台灣低碳經濟的成長，然而在產業轉型的過程中，最須注意兼顧勞工權益與氣候目標「公正轉型」原則，降低產業轉型所帶來的衝擊，例如透過提供勞工有尊嚴的綠色工作等補償措施來維護勞工的工作權，讓轉型過程中，不用犧牲工人和社區權益，進而讓台灣仰賴高碳經濟的勞工與社區支持台灣低碳經濟的發展。<br />
　　　　　　　<br />
　　林彥廷認為，制定氣候治理政策應深化公民參與，特別是《溫管法》應加入公民訴訟條款。提供民眾一條體制內的參與氣候治理的管道，也能有效提醒企業與政府在氣候治理上不得心存懈怠，而非僅能透過上街抗議或參與公聽會表達意見。<br />
　　　　　　<br />
　　林彥廷說明，本周二台北市舉辦氣候行動國際論壇，荷蘭在台辦事處的譚敬南代表才於會議上，舉了荷蘭環境組織Urgenda控告荷蘭政府的氣候訴訟，成功促使荷蘭提出更進步的減量目標，這不僅是全球第一次由法院強制要求政府修正減碳目標的案例，也是一個NGO協助政府推動氣候變遷政策的經典案例。法國在台協會戴寧智副主任也於同場會議，提到今年6月剛結束的法國氣候公民大會，由150位16歲到80歲的公民代表，就2030年如何將法國國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40%提出解決辦法，歷經9個月的討論，提出修憲納入氣候變遷因應與生物多樣性保護、2023年前全民皆能參與再生能源發電與建築節能等149項提案，以上案例再再顯示，良好的公民參與機制，有助於氣候變遷政策的討論與推動。</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17nxdk1.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span></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能源轉型白皮書》遲遲未公布，呼籲政府應儘速擬定2050s年台灣減碳路徑</div>
<p>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桂田（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表示，表示，受到中美貿易戰、新冠肺炎肆虐、以及短鏈革命下等全球變局，撬開台灣二十多年來未有的轉型機會之窗，這個轉型，必須能夠同時回應聯合國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以及2050巴黎協定氣候中和的架構，甚至抓緊碳定律 (Carbon Law)，即全球每十年需急速減少既有排碳量的50%。<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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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桂田認為，台灣仍深受褐色經濟綑綁，導致低碳永續轉型的行動嚴重遲滯，包含如忽略國際綠色供應鏈要求下，台灣科技大廠的綠電需求缺口，反而仍紛雜於核能、煤電的爭辯；又如原訂的禁售燃油汽機車的目標，也因2018年地方選舉敗選棄守；甚至行政院至今也未能正視由多元利害關係人於2018年共同協作的能源轉型白皮書並予以核定，導致如白皮書中攸關的能源稅規劃，無法積極進入財政部的政策議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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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桂田強調，要突破低碳轉型的紛擾與遲滯，台灣政府、產業與社會等各多元利害關係人，應及早進行各領域前瞻的模擬、研發與政策評估後，進行倡議與溝通以厚實轉型所需的社會共識，重新打造創新、綠色、永續的未來藍圖，以及至2030年、2040年、2050年，台灣於國內、區域及全球之減碳期程戰略。</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17g4jl9.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桂田（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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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ost-t">927青年抗暖大遊行六大訴求，台灣世代正義的氣候緊急危機刻不容緩</div>
<p>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成員蔡麒廷表示，2020年是氣候緊急關鍵年，除了《巴黎協定》預計在今年底生效，190多個締約國也必須更新各自國家氣候行動的承諾。台灣也將檢視《溫管法》第一階段管制目標的成效，強烈要求立法院提出能解決氣候緊急的法規，而有效地修正溫管法便是很好的起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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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麒廷強調，面對氣候緊急危機，年輕人要的不是權力、不是高位，我們只要一個未來，一個可以生活的未來、一個不用擔心地球存亡的未來。各國應該一起努力將全球升溫控制在2度C內，而台灣政府一直以來對氣候變遷的態度明顯不夠積極。相較許多國家已宣布進入氣候緊急時代，台灣政府對氣候議題一直未有正面回應，加深我們青年對未來的擔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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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麒廷表示，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將於9月27日舉辦「氣候改革，刻不容緩」青年抗暖大遊行，並提出六大訴求：（一）2050年以前達到淨零碳排放。（二 ）將氣候變遷視為國安危機，並由總統府或行政院負責統籌。（三）提出台灣版「綠色政綱」，落實產業永續發展。（四）強化能力建構，提升全民對氣候變遷的認識與因應衝擊之能力。（五）納入多元族群共同商議國家氣候政策。（六）增加氣候科學研究資源，並以國內外具權威性機構之研究成果作為政策依據。強烈要求政府正視氣候危機，回應青年及各團體的訴求！</br></br></p>
<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17n4l08.jpg"/><span class="post-img-desc"><br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成員蔡麒廷</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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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ost-t">公民團體齊呼「氣候緊急，全面開戰 」、「世代正義，立院回應」</div>
<p>記者會最後，公民團體與學者齊呼、「氣候緊急，全面開戰 」、「世代正義，立院回應」、「青年已集結，國會動起來」，呼籲立委於接下來的會期落實監督台灣的氣候治理政策與相關修法，並應就各部會的氣候因應政策提出質詢，並號召全民於9月27日（日）下午2點到立法院一起為氣候變遷而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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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團體：<br />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青年氣候聯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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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團體：<br />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br></br></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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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講座側記-一定要修溫管法 2050碳排OUT!</title>
		<link>https://gcaa.org.tw/2032/</link>
		
		<dc:creator><![CDATA[網站總管]]></dc:creator>
		<pubDate>Tue, 01 Sep 2020 16: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投書及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活動紀錄]]></category>
		<category><![CDATA[氣候變遷]]></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室氣體減量]]></category>
		<category><![CDATA[溫管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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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天氣這麼熱，跟修《溫管法》有什麼關係？ 溫室氣體排放讓地球持續高燒，酷暑、暴雨等極端氣候事件頻繁出現在日常生活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9025suvj.jp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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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ost-t">天氣這麼熱，跟修《溫管法》有什麼關係？</div>
<p>溫室氣體排放讓地球持續高燒，酷暑、暴雨等極端氣候事件頻繁出現在日常生活之中。如何從政府的角度達到碳排放的管制目標，《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後簡稱《溫管法》）會是關鍵之一。《溫管法》是當前唯一對碳排放有所管制的法規，如何訂出更積極的減量目標及管制工具，帶動政府、產業與社會，共同減少碳排放、甚至以2050淨零碳排為目標，對台灣未來的減碳路徑至關重要，更是台灣身為國際社群一分子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因此，綠盟在8月26日的演講邀請台大風險中心與台灣青年氣候聯盟來談未來《溫管法》修法的可能行動與構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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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ost-t">減碳政策規劃需長期思考與調整目標，加強政策工具與實際落實</div>
<p>風險中心副研究員倪茂庭從國際的減碳趨勢以及「淨零」排放的角度談起。巴黎協定後，各國需自訂自主減碳貢獻，並採取氣候行動的策略；有些國家以減碳目標入法，以宣示決心，諸如德國、瑞典等。以德國來說，在2019年提出聯邦氣候法、將減碳責任入法，追求2050達到淨零碳排目標。該如何做到？德國有跨部會的氣候內閣治理機制，扮演重要角色跟機制，可協調跨部會的氣候行動，也制定每個部門的減量責任；此外，設有獨立諮詢機關及氣候變遷跨領域的專家委員會；考量社會正當性，像是相關行動需國會審查，同時重視多元的民眾參與。另外，在政策工具上，德國也考慮國內的狀況讓碳有價化，有助於產業轉型。</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從台灣排碳現況看《溫管法》如何積極修法</div>
<p>台灣現況呢？綠盟研究員魏揚指出，根據台灣歷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前三名分別是製造、住商以及能源部門，其中，製造業部門中前10大企業的碳排就佔整體製造業排放量的69％。台灣若要積極朝向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未來製造業部門怎麼擺脫高耗能、高排放的結構，必須在需求跟供給端，大幅減少能源消費量，像是產業更換鍋爐、換成電力來源；交通部門，須在燃油、運具以及移動習慣上有所改變；再生能源發展部分，不能只停在2025的再生能源20％目標，等的積極策略。此外，碳定價也是重點，以及整體的產業政策也需要有長期路徑。</p>
<p>此外，倪茂庭提到，在氣候治理方面，台灣需要加強相關主管機關的統籌效力以及權責分工。在《溫管法》從中央到地方的行動核定，過程太過冗長、行動方案內容也太過相近。建議建立氣候行動會報，可提高法令層級、統籌協調、氣候行動預算、氣候行動管考等機制。此外，各部會需提供氣候行動報告，以確保各部會的資源分配。碳價管制部分，環保署提出以新加坡為依據，提出大約一公噸收取一百元碳費，先以佔52％的溫室氣體排放的製造業的排放大戶為徵收對象。</br></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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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ost-t">青年參與《溫管法》，倡議從研究、串連跟行動開始</div>
<p>台灣青年氣候行動聯盟則以青年的角度，從2019年關心國家自訂減碳貢獻（NDC）為出發，關切《溫管法》修法並以研究、串連跟行動為核心，再向外擴展串連，像是邀請青年社團，請他們以切身議題來思考氣候問題。此外，如何透過聯合幹訓自我增能、國際串聯等方式，加深青年對減碳議題的發聲，是台灣青年氣候行動聯盟的目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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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ost-t">不到1%的人知道台灣有2050碳排減量50％的目標？！該怎麼讓減碳有感？</div>
<p>對於如何讓修《溫管法》的關切，擴展到社會大眾，並了解修法目的，主持人風險中心博士後趙家緯提醒，全球有22國、80幾個企業已經在談淨零碳排，這些國家、企業GDP總和佔全球53％，也就是全世界經濟體已開始談淨零碳排，顯見這件事並非只是民間團體的異端想法，而是轉向主流；同時，這也是企業未來轉型的契機與目標。企業若在減碳上只是消極心態，將可能趕不上這波低碳競逐的趨勢。除了從企業角度思考，一般民眾會怎麼想像氣候行動的實踐呢？在場有參與者提到，可利用企業加入RE100，以及最近台積電積極買綠電的議題作為契機來積極行動。</p>
<p>此外，也有參與者有關心未來與低碳相關的職業與想像，面對2030以及2050的減碳目標，如何廣納更多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在減碳技術創新、研發等力道，讓減碳，減碳成為競爭力，聚焦創造綠色就業機會的可能。這些就業機會，可能來自負排碳技術的研發、製造業產業內部的能效管理、製成改善的技術、協助產業進行能源諮商等。如何把溫室氣體的觀感加深，需要不同媒介的來強化印象，像是化石燃料排放溫室氣體及空污造成的健康問題，極端氣候下的高溫，對工人、貧困族群等的影響大等，同時考量氣候平權議題，將溫室氣體升溫造成的具體影響呈現，加深氣候變遷、減排跟日常生活的關係與連結，將會是未來成為倡議的關鍵之一。</br></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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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ost-t">講座資訊</div>
<p>一定要修溫管法 2050碳排OUT!</p>
<p>日期：8/26（三） 19:00-21:00<br />
地點：綠盟辦公室 (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70號8樓之3)<br />
講者：<br />
魏　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專員<br />
倪茂庭｜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br />
林佳諺｜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年度觀察報告專案負責人<br />
張睿晴｜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倡議部部長</br></br></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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