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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輻射 彙整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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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秉持「議題結盟、社區串連、公民行動、永續社會」的理念，致力於建構台灣環境政策、推動環境議題，期望讓台灣達到永續的生活環境。</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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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輻射 彙整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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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當心混淆視聽的「輻射安全神話」：照X光與核廢料，完全是兩回事</title>
		<link>https://gcaa.org.tw/1379/</link>
		
		<dc:creator><![CDATA[蔡穎杰（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dc:creator>
		<pubDate>Wed, 07 Apr 2021 02:42: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投書及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核四]]></category>
		<category><![CDATA[核廢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核廢料]]></category>
		<category><![CDATA[核廢現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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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輻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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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21年8月我國即將舉辦「重啟核四」公投，有鑑於網路上流傳甚多錯誤的輻射安全資訊，本文簡單介紹國際輻射防護委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igure class="wp-block-image size-large"><img fetchpriority="high" decoding="async" width="1024" height="1024"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4/04079nbzh-1024x1024.jpg" alt="" class="wp-image-1383" srcset="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4/04079nbzh-1024x1024.jpg 1024w, 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4/04079nbzh-300x300.jpg 300w, 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4/04079nbzh-150x150.jpg 150w, 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4/04079nbzh-768x768.jpg 768w, 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4/04079nbzh.jpg 1133w" sizes="(max-width: 1024px) 100vw, 1024px" /></figure>



<p>2021年8月我國即將舉辦「重啟核四」公投，有鑑於網路上流傳甚多錯誤的輻射安全資訊，本文簡單介紹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CRP）所制定的2007年版本輻安標準（參見ICRP Publication 103），以及若干輻射安全相關史實。[1]</p>



<p>首先，ICRP對於一般公眾的輻安標準，大致可以分為「計畫暴露情境」與「既存暴露情境」。</p>



<p><span style="color:#5e8238" class="has-inline-color">輻射無害論裡面所說的「輻射」，和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講的其實是不同東西</span></p>



<p>所謂「計畫暴露情境」，就是一般人在政府有規範下的場所遭受的輻射吸收劑量。例如去醫院拜訪的訪客、核電廠附近的居民。一般公眾在「計畫暴露情境」的輻安標準為每年吸收不超過1毫西弗。要注意的是，「計畫暴露情境」不包括醫療行為跟天然輻射。因此，甚多擁核人士喜歡拿照射一次X光片「只」得到約0.02毫西弗，或是拿天然輻射的環境，來跟「計畫暴露情境」規定的一般人每年上限1毫西弗相比，這是混淆視聽，牛頭不對馬嘴的說法。</p>



<p>另外，將屬於「計畫暴露情境」的蘭嶼核廢料場的輻射數值（姑且不論測量有無錯誤），拿來跟一般正常環境相比，也是錯誤類比，更何況蘭嶼達悟族過去也是在未經自願同意下，被政府強制變成「核設施附近的居民」。</p>



<p>而除了一般公眾以外，輻射職業工作者因為不得已，例如核電廠員工，ICRP制定的吸收輻射上限標準為五年內，平均每年不超過20毫西弗。因此，過去台灣輻射屋事件爆發初期，原能會官員拿核電廠員工標準來安撫居民，也是混淆視聽、推卸責任的說法。</p>



<p>而不論是什麼情境，ICRP已明確指出，人體終生累積吸收越多游離輻射，致癌率越高。即使是醫療所需，ICRP也指出，醫生必須判斷真的有醫療需求，且對病人利大於弊，才能動用輻射相關的檢驗或治療，例如X光、斷層掃描。至於，游離輻射的致癌率，也已經印證在客機機組人員身上。美國研究已指出，客機機組人員由於每年在高空吸收更多天然游離輻射，某些癌症的致癌率<a href="https://ehjournal.biomedcentral.com/articles/10.1186/s12940-018-0396-8">明顯高於一般人</a>。</p>



<p>我國長期的<a href="https://pubmed.ncbi.nlm.nih.gov/28972968/">追蹤研究</a>也指出，過去輻射屋的居民，某些癌症的致癌率也高於一般人。網路上流傳的各種「輻射有益論」、「輻射無害論」，把輻射包裝成fantastic的東西， 恐怕是在誤導社會大眾的輻射安全認知。</p>



<p><span style="color:#5e8238" class="has-inline-color">ICRP創造「既存暴露情境」，正好展示輻射治理的難處</span></p>



<p>雖然科學上已經公認游離輻射對人體的危害，在治理上卻非常困難。</p>



<p>首先，游離輻射來源眾多，包括天然游離輻射與人造游離輻射。以核災、核子武器試爆、或核電廠排放水為例，即使明知會導致人造游離輻射增加，但也不可能100%去除，而天然環境中的輻射也通常無法去除，ICRP只好創造出「既存暴露情境」，定義為把既存的天然輻射跟人造輻射相加，提供參考值，一般公眾每年範圍在1-20毫西弗。</p>



<p>而這也等於不打自招，一旦發生各種大型輻射意外狀況，政府根本難以採用固定的標準來治理，而必須考量人力成本、財務成本、技術問題等等，只能提供一個參考值範圍，就看誰比較倒楣，接觸到輻射比較高的環境。</p>



<p>以台灣過去1992年起媒體陸續揭露的輻射屋事件為例，經過自救會、環保團體與熱心學者、民代多年奔走協調下，中央政府直到2018年，才把輻射屋居民免費健康檢查的標準由每年吸收5毫西弗改成比照ICRP「計畫暴露情境」的1毫西弗，而這其實也等於把輻射屋居民比照為ICRP認定的核電廠附近居民，這是否為合理的類比，此處暫且不論。</p>



<p>而如果得癌症，居民也難以舉證是輻射屋所造成，無法得到賠償，只有慰問金。因為當年在接受輻射傷害當下，無法及時採集血液中DNA明顯損傷的樣本，日後即使DNA產生缺陷而致癌，也無法證明是輻射所造成。而當年政府僅願意用市價七折收購每年吸收超過15毫西弗的住戶，導致許多輻射屋居民因無力搬遷，被迫居住在輻射超標的環境多年。</p>



<p>當年興建輻射屋的輻射鋼筋汙染來源追蹤，筆者至少聽過三種版本，淪為眾說紛紜，不了了之。</p>



<p>蘭嶼核廢場的案例，也印證了輻射治理困難，台電把數萬桶所謂低放射性廢棄物，於1982年起運往剛蓋好的蘭嶼上的壕溝暫放，宣稱準備海拋，但其實政府無視禁止傾倒廢物污染海洋的「倫敦公約」在1972年就已通過，1975年生效禁止海拋高放射性廢棄物，1994年起則是<a href="http://large.stanford.edu/courses/2017/ph241/jones-a2/">禁止所有放射性廢棄物</a>。[2] 因此，台電公司1982年起陸續把低放射性廢棄物運往蘭嶼直到1996年，表面說的「暫放」卻變成「長期」持續貯放。而蘭嶼核廢場也曾被監察院糾正<a href="https://www.aec.gov.tw/newsdetail/publicopinion/4861.html">管理不善損害勞工健康權益</a>。</p>



<p>台灣是民主國家，公投理當有高度的政治正當性，但本文想提醒，瑞士最高法院在2019年裁決撤銷關於稅制公投結果，因為選民當時「被告知的資訊錯誤」、「不夠詳細、缺乏透明度」，因此法院<a href="https://features.ltn.com.tw/english/article/breakingnews/2756426">撤銷該公投結果</a>。建議本次公投正反雙方都應提供正確的輻射安全基本資訊以及游離輻射治理困難的史實真相，以免誤導大眾。</p>



<p><span style="color:#5e8238" class="has-inline-color">註解</span></p>



<ol class="wp-block-list"><li>本文所說的輻射，都是指游離輻射，不包括非游離輻射如電磁波、紫外線。</li><li>此處高放射性廢棄物的定義方式與我國法規略有不同，可能包括一些我國定義的低放射性廢棄物。</li></ol>



<p></p>



<p>本文刊載於2021.04.07<a href="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8836">&nbsp;關鍵評論網</a></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環境前線：無論立場 可否正視輻射的健康疑慮</title>
		<link>https://gcaa.org.tw/3388/</link>
		
		<dc:creator><![CDATA[劉惠敏（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案）]]></dc:creator>
		<pubDate>Sun, 28 Jul 2013 16: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投書及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核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核電現況]]></category>
		<category><![CDATA[核電監督]]></category>
		<category><![CDATA[輻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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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輻射是否致癌？或癌症是否由輻射而來？在科學界，至今仍有正反兩方的研究及辯論。尤其低劑量輻射的暴露，輻射污染食物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decoding="async" src="https://gcaa.org.tw/wp-content/uploads/2021/05/0803vlx1w.jpg"/></p>
<p style="text-align:left;">
輻射是否致癌？或癌症是否由輻射而來？在科學界，至今仍有正反兩方的研究及辯論。尤其低劑量輻射的暴露，輻射污染食物、大氣、土壤、環境的健康影響，皆非一時一日可證。無論立場，若因此輕言否定環境輻射污染與致病、致癌的相關，不僅輕忽輻射污染的長期危害，也輕忽了生病者的苦痛。</p>
<p>「為什麼是我？」每每遇到癌症病友如此問。很難分辨這句問號，純粹是感嘆，還是真想獲知問題的答案。尤其當某些病友訴說他們無可挑剔的規律生活、不菸不酒及清淡飲食時，心底不免也與他們一同慨嘆，恐怕還有更多我們不知道的環境因素吧！</br></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輻射致病的基因與環境因素</div>
<p>生物體的精細奇妙，也包括細胞的變異。若真細究個別癌症生成的過程，應該沒有一位醫學專家敢代替上帝發言，準確的告訴你，誰會罹患癌症、罹患癌症真正的原因。醫藥進步的現代，醫學界也只能告訴你，什麼人可能生成或不生成癌症，不脫基因與環境兩大因素。基因往往是先天命定，環境因素則包括我們的生活習慣、居住或暫留環境。愈來愈多的癌病研究、臨床發現，環境因素的影響，多數時候比基因影響更大。</p>
<p>由輻射效應來看，我們甚至可見，環境可能改變基因。一定劑量的輻射可能改變、破壞生物體細胞的遺傳物質DNA（去氧核醣核酸），造成細胞死亡，當生物體細胞不能自行複製、死亡，就可能迅速產生噁心、腫瘤、掉髮、出血等輻射病。即便還未能致死，輻射造成DNA變異、誘發基因突變，可能造成下一或更後代的異常。最後一種結果，則是引起惡性細胞變異，例如導致腫瘤生成。</p>
<p>在是否支持核能電廠的爭議中，輻射的危害程度勢必也成為爭議焦點。擁核論者，他們指稱即便是原子彈受害者、核子意外事故受害居民，皆不是所有人因此生病、罹癌或死亡。若輻射真如你們所稱危及健康，「那不就大家都死光光」。或者，他們將天然輻射混為一談，背景輻射這麼多，「我們不就處處都得小心」。甚至他們提出車諾比核子事故等部分研究指出，無確切因果關係證明下，因輻射致病、罹癌人數比例並不高。</p>
<p>以菸品為例。無論你的立場為何，不可否認的，已有多數醫學研究證實吸菸危害健康，尤其是肺癌與菸品高度相關。</p>
<p>從吸菸人口來看，並非所有吸菸者皆會罹患肺癌，甚至若以總人口來看，吸菸者罹患肺癌比例可能只有近2成。但從肺癌人口來看，則清楚可見，約8至9成的肺癌病患，有長期吸菸習慣，醫學論據指出，近9成的男性肺癌主因是吸菸。</p>
<p>基因醫學進展，醫學界甚至可以知道不同的基因變異者，容易出現不同種類的肺癌，可能更適用於不同的治療方法。他們也希望未來能知道，哪些基因變異，更容易因吸菸誘發生成腫瘤。而在這之前，我們不知道到底誰會、或不會因長期吸菸而罹患肺癌，從醫藥公衛的角度來看，最好的建議還是勸人們戒絕菸品，以預防癌症。</p>
<p>我們已知，部分基因型態者，以及正成長發育的嬰幼兒、胚胎、懷孕婦女，更容易受到輻射傷害，致病或致癌。然而當我們不知道身處輻射外洩或可能外洩區域，這些輻射敏感者何時或可能承受的健康危害，從人民生存健康的權利來看，最好的建議，難道不是戒絕可能的輻射危害，以預防更多人承擔癌病的苦痛？</br></p>
<p style="text-align:left;">
<div class="post-t">沒有所謂「安全的輻射」</div>
<p>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這個世界各國政府多依循的國際學術組織認為，游離輻射「無最低安全值」，也就是說，不管人體接受到輻射的劑量多低，均造成危害，可能損害遺傳物質、引發癌症或增加不良遺傳機率。美國國家科學院的放射線影響檢討委員會（BEIR）針對廣島、長崎的長期追蹤研究顯示，即便是1年50毫西弗的被嚗量，也提高罹患癌症、白血病的比例。</p>
<p>台灣輻射生物權威張武修多年追蹤發現，居住在輻射屋10至20年的受害者，長期暴露的輻射劑量、影響，與當年在數秒鐘接受大量放射線的原爆者「差不了多少」。輻射屋受害者陸續出現甲狀腺異常、青少年生長發育、癌症等健康影響。</p>
<p>已被證實的輻射健康危害包括惡性腫瘤、內分泌及新陳代謝疾病、眼部疾病，還有染色體變異、體細胞突變，嬰幼兒生長發育落後。胃部息肉、子宮肌瘤、良性卵巢瘤等良性腫瘤，與輻射劑量相關。大劑量輻射暴露生還者，缺血性心臟病或心血管疾病的發生率、死亡率皆有影響。</p>
<p>擁核者認為，人們不了解輻射、對輻射的恐慌才是問題。是的，不僅生理病痛風險的增加是問題，因風險而來的心理壓力以及社會歧視等，種種對輻射的「恐慌」，的確是無可避免的問題。從原爆倖存者、核子事故及輻射屋受害者身上已可見，除了生理健康的危害，致病的風險、社會歧視以及對未來的恐懼，也直接間接影響受害者的身心狀態及生活，可能因此影響他們人生中無數的決定，以及生活態度。</p>
<p>什麼程度的傷害是傷害？我們又可以承擔多少的風險？無論立場，我們不能否認輻射對健康的危害。無論立場，我們都不可否認，醫學、科學研究有其侷限，甚至或多或少受政治立場的影響。當我們認為，人們有權生存在安全也安心的環境，便不該再否認輻射的安全疑慮，而是以最保守的策略戒絕可能的健康危害。</br></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環境前線：輻射食品吃多少？</title>
		<link>https://gcaa.org.tw/3521/</link>
		
		<dc:creator><![CDATA[劉惠敏]]></dc:creator>
		<pubDate>Sun, 19 Aug 2012 16: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投書及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國際]]></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日本]]></category>
		<category><![CDATA[福島核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輻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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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們吃下肚的食品安不安全？誰知道？真可從所謂的「檢驗標準」評量？ 沒有永遠的「檢驗標準」！福島核災前，日本食品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left;">
我們吃下肚的食品安不安全？誰知道？真可從所謂的「檢驗標準」評量？</p>
<p>沒有永遠的「檢驗標準」！福島核災前，日本食品的輻射安全容許量在每公斤0.1貝克。核災後的一年，「不得已」採用核戰的「暫定」標準，食品的輻射安全容許量達每公斤5百貝克。國內外抗議下，日本政府今年4月才下修為每公斤1百貝克，但與更嚴格的標準相比，差距仍超過百倍。在台灣，也可能有最新標準。衛生署6月公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修正草案中，碘－131標準由每公斤2百貝克，改為1百貝克，嬰兒食品、乳品仍沿用55貝克。放射性物質銫－134、銫－137，由一體適用的每公斤370貝克，另訂嬰兒食品、乳品為每公斤2百貝克，但一般食品卻放寬至每公斤6百貝克。</p>
<p>新的食品輻射限量標準放寬遭到極大的質疑。從衛生署新聞稿、發言可見自覺很「委屈」。一則衛署認為，限量標準依據國際標準及科學方式，會商專家學者意見修訂而成；另外除了原有的3放射性物質，他們新增了更具危害、半衰期更長的7種放射性物質規範，不完全算是放寬標準。</p>
<p>科學證據是否足夠？一直是安全爭議的起源。先從此次新修草案的科學性來看，衛生署依據的是，我們的標準與歐盟相同，甚至比美國、加拿大或國際組織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還要嚴格。日本發生核災，食品輻射污染範圍大，當然他們要更嚴格。</br></p>
<p style="text-align:left;">
安全標準的制定必須公開化，尤其是近期如此爭議的輻射安全。很明顯的，從衛生署公開資料中，並無詳述標準修訂過程中的技術依據，也未積極回應民間團體要求的公聽會、公開討論。已有學者質疑，如果我國是根據一年平均輻射暴露容許值1毫西弗來計算，為什麼我國新增的食品標準，與容許值5毫西弗的歐盟相同。若以平均食物攝取量換算，敏感族群、小孩、婦女，恐攝入比預估值更高的輻射。何況，我們不僅透過食物吃下輻射，也同時透過空氣、飲水暴露於輻射中，人體累積的輻射量恐怕也比其預估值高。</p>
<p>更何況，發生核災的日本，本是台灣進口食品的大宗。如今人家的標準比我們嚴格的多，超標食品不如輸到標準較寬鬆的台灣，在自由貿易下，我們憑什麼拒絕在日本遭輻射污染的食品？</p>
<p>人類歷史上經歷過廣島、長崎原子彈的戰爭摧殘，蘇聯車諾比、美國三哩島核災悲劇，已很清楚輻射、人工核種透過大氣、海水、土壤的傳播，並不侷限一時、一地區，其健康影響，甚至不限於一個世代。從東京電力公司歷時1年多，才公布的報告顯示，福島核電廠事故排放的輻射總量高達90京貝克，遠超過先前估算；學者估計其輻射危害超過廣島原子彈的30倍或千倍。根據已有的偵測報告，福島核災的輻射廢水，其放射物質銫－137已藉太平洋流向美國西岸。</p>
<p>輻射的人體危害往往是日積月累，無聲無息的發生，更沒有所謂的「低限劑量」。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保守假設，接受到輻射的人體，不論劑量多少，都可能損害遺傳物質、增加不良遺傳的機率、引發癌症。從食物中攝取的「輻射」，在人體內暴露，其健康危害更令人不安。值此之際，不只是鄰近日本的亞洲國家，歐、美等國家或區域，也都應正視環境中人工核種的增加，嚴格評估、重新審視食品輻射限量標準，才可能提供人民基本的保障。</p>
<p>從這次的修正草案，反讓我們有機會重新檢視政府做了什麼，我們應該做什麼。首先，我們對食品安全的要求為何？一個國家制定的標準嚴格與否，決定了什麼樣的食物進入市場、擺上餐桌，最後吃下肚。以目前的科學證據、個人體質差異，無法肯定告知人們，到底輻射攝入多高劑量、多長期，會有致病風險。「避免吃積聚輻射的食物」，不過是防止輻射進入體內的最低手段，若沒有嚴格標準把關，我們如何確保沒有吃下過多輻射。</p>
<p style="text-align:left;">
日本福島、茨城等鄰近五縣食品本就不可再出口，至今食品監測輻射量仍高出標準許多。衛署多次強調，福島災後已加強查驗日本進口食品，逐批檢測日本其他地區生產的八大類食品。</p>
<p>實際上，現有的加強查驗措施，在於避免立即、大量的輻射暴露，還無法保證免於少量輻射、長久蓄積的可能危害。且目前僅檢測大量產生、易活躍進入食物鏈的人工核種，碘－131、銫－134、銫－137。換句話說，其他的放射性物質，並沒有在檢測項目中，包括將增訂的另外7種半衰期更長、更不易消退的核種。何況大眾無法在公開的制定過程中，看到政府納入日本核災、輻射食品的長期健康風險評估。</p>
<p>再者，輻射傳播無遠弗屆，如果我們有檢驗標準，除了日本食品外，其他國家的進口食品，台灣的本土食品，難道不應該檢測？誰能確保，福島災後的全球環境，或已有三座核電廠、其他原子能設施，與日本「共享」海洋、大氣、環境資源的台灣，環境或食物鏈中，我們可能的輻射暴露量，還在安全限值內？我們的特殊飲食習慣，是否可能增加輻射暴露量？現有的檢驗技術、量能，已足以應對未來可能需求，保證我們盡可能減少輻射暴露疑慮？</p>
<p>科不科學？不過是政策制定之基礎。尤其，多數時候，我們僅能從所謂的「檢驗標準」來評量，我們吃下肚食物的安全性。若政府連基本的限量標準、檢驗方式，都無法說得清楚、交代得明白，沒有提供最嚴格的保證、把關基礎，福島核災的受害族群，恐怕更龐大。（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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