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基本介紹
所謂的碳費,是指「針對排放二氧化碳的行為」徵收費用。收取碳費有助於讓污染者付出相對應的成本,使外部成本內部化,如此一來,污染者在進行決策時,需要將排碳的成本納入考量,從而激勵他們尋求更少污染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以遏止化石燃料的使用,是相當重要的氣候政策工具。
台灣的碳費是由環境部所推動的特別公課。第一波的徵收對象為「年排碳量超過2.5萬公噸」之製造業及電力業者,未來預計會逐漸下調徵收門檻。
台灣的碳費為專款專用,其收入將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用於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上。包括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碳足跡管理機制、協助公正轉型相關工作等。
碳費費率
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台灣的碳費費率及優惠費率由碳費費率審議會決定,審議會由21位委員組成,包括有關機關代表、民間團體代表和學者專家。截至2024年7月為止,費率審議會已召開4次會議,但還未決定碳費費率。
碳價必須設定足夠高才能有效促進減碳。根據 Centre for European Reform(2022)的分析,要促使鋼鐵、水泥、化工等高碳排產業投資必要的減碳技術,2030年的碳價格應該至少每噸要高於100歐元(約3,500元新台幣);由電解而產生的綠氫技術甚至需要高達400歐元(約14,000新台幣),才具有經濟可行性。換句話說,如果碳費設定過低,企業在成本的考量下必定會選擇繳交碳費,而非投資並採用低碳技術。
而根據IPCC估計,要達到全球升溫控制在1.5°C的目標,2030年的碳價應達到170~290美元(約5,555~9,476元新台幣)。若要將升溫控制在不超過2°C目標,碳價高層委員會(The High-Level Commission on Carbon Price)建議,碳價應該落在50~100美元(約1,634~3,267元新台幣)。1
碳費的影響
碳洩漏(Carbon Leakage)是指因某一國家或地區實施嚴格的碳排放管制措施,如碳費或碳交易,導致企業將生產活動轉移到那些碳排放管制較為寬鬆的國家或地區。這種現象會削弱全球的減碳成效,因為實際上並沒有減少全球的總碳排放量,只是將排放地點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但世界銀行指出,迄今為止,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種情況發生,因為碳成本通常只佔公司總成本的一小部分,生產活動移轉通常是受到多種因素的驅動,例如勞動力水準、薪資水準、投資環境、與客戶之間的關係以及資源的可用性。
給企業額外的激勵和保護措施,會降低碳定價的影響力。避免碳洩漏的較佳做法讓進口產品也需負擔國內碳價,這不僅能有效降低碳洩漏,還能為國內生產商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
優惠費率
沒錯!環境部為了獎勵企業加大減碳力度,碳費徵收對象可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來向環境部申請繳交優惠費率。
環境部113年公告的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分為兩類,一個是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訂定的「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另外一個則是參考台灣2030年NDC所訂定的「技術標竿削減率」,分別可以獲得不同級別的優惠費率。
企業若未能達成目標,需要繳交碳費的差額,並追加利息。
現行2030年的國家減量目標僅設定在23%-25%之間,這與國際上更具有挑戰性和雄心的42%階段性目標相比,存在顯著差距。此外,在欠缺相關罰責的前提下,企業只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就可以在幾乎不用負擔其他成本的前提下保留現金流。我們認為,政府應該要設立更嚴格且公開透明的審查機制,讓外界得以監督,減少企業規避減碳責任的風險!
碳抵換
碳抵換允許企業可以透過購買他人的減碳成果,也就是「減量額度」,來抵換自身的減碳義務。碳抵換面臨許多質疑和挑戰,不少報告指出,碳抵換有可能會破壞碳價的有效性。若減量額度是是虛假的,將會導致排放的管制量失真。若減量額度的價格過低,則會削弱碳定價機制的價格訊號,企業可能會過度依賴碳抵換來達到自己的減碳義務,而非直接降低自身的排放。
減量額度分為「國內減量額度」與「國際減量額度」。國內減量額度指的是由環境部(或先前的環保署)所認證的減量額度,包括先期專案、抵換專案和自願減量專案。國際減量額度則是由國際獨立認證機構所核發的減量額度,如Verra或Gold Standard。然而,這類減量額度現階段並不受任何法律監管,因此極少國家允許將國際減量額度用於抵換。
抵換專案跟自願減量專案較為類似,它們都是透過如改善製程、提升能源效率等,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經過政府認證後,這些減少的排放量可以獲得減量額度。相較之下,先期專案的取得減量額度的方式與上述兩者不同,只需要排放源的排放強度優於環保署公告的標準即可。
先期專案的取得相當寬鬆,僅需要排放源的排放強度優於環保署公告的排放強度,便可以取得減量額度,相較於自願減量專案和抵換專案,並不符合現在對於減量額度之定義。
國際上常見的碳抵換抵扣比率約落在為5-10%。以韓國與新加坡為例,這兩個國家為少數接受國際碳權的國家,新、韓兩國在碳權抵換比例上限皆只有5%,且新加坡更是在碳稅達到約600元台幣時才允許企業使用減量額度進行抵換。僅採用國內碳權的中國,其碳抵換的上限亦只有5%。但是目前台灣卻高達15%,顯得過於寬鬆。過高的碳抵換比例可能導致企業過度依賴碳抵換,忽視自身的內部減碳措施。
資料來源: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編輯者: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 World Bank. 2024.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4. ©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http://hdl.handle.net/10986/41544 License: CC BY 3.0 I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