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六將是關係全球減碳、國際氣候政治最重要巴黎協定通過五周年,蔡英文總統日前表示,希望英國能支持台灣參加明年在英國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第26屆締約方大會」(以下簡稱COP26)。民間環保團體提醒民進黨政府在爭取外國支持之前,台灣應該先深化我們自身的減碳承諾,完善氣候治理的架構,並於會中提出三點訴求:
- 呼籲蔡英文總統公開承諾2050淨零碳排,並開始研擬相關政策路徑。
- 要求環保署盡速針對民間團體與立委共同起草的《氣候變遷法》草案提出對案。
- 盡速加開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的公聽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環團相當認同且支持台灣積極參與國際性的氣候組織與會議,但關鍵在於台灣可以拿出何種氣候承諾與實際減碳作為,讓國際看到我們的減碳決心。他指出目前宣示碳中和目標的國家,已佔全球GDP的75%,日、韓都已經將2050碳中和設為正式政策目標,更提出成立氣候變遷基金協助企業從事減碳技術研發,中國也宣示將於2060年達成碳中和,但台灣的長期減量目標缺仍停留在2050年減量50%,各部門減量行動方案也仍未脫因循苟且的思維,最近的氣候績效指數評鑑台灣的表現也不盡理想,想以這樣的氣候承諾參加COP26,簡直是「沒練習就想出國比賽」。
魏揚強調,政府公開宣示積極的氣候承諾有重要的象徵意義,可以對市場釋放明確訊息,讓產業提前為低碳轉型做準備,例如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也承認,面臨日韓等主要經貿競爭對手紛紛加入淨零競逐,台灣也應努力朝此方向努力。魏揚也指出某些部會仍然不覺得氣候變遷的減緩與調適與自己有關,蔡英文總統若能做出正式承諾,能夠讓各部會意識到減碳責任、更積極地制定相關政策。魏揚呼籲蔡英文總統,如果真的希望台灣參加締約國大會,便應該公開宣示台灣將致力於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並指示相關部會研擬碳中和情境下的減碳路徑與策略,以此作為氣候外交的敲門磚。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倡議部部長張睿晴表示,巴黎協定在聯合國氣候大會通過的五年來,雖有意見分歧,甚至美國退出巴黎協定之爭議,但事實上各國都正經歷愈來愈嚴重的極端天氣事件,因而更注重氣候行動的重要性。各國在極端氣候頻傳下紛紛於今年宣示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台灣雖早在2015年就提出溫管法,但這五年來整體推動力道欠佳、減碳成效不彰。此消彼長之下,台灣在氣候治理的評比中反而成為吊車尾的國家。因此張睿晴呼籲,如果政府希望參與COP26,則應盡快提出2050年碳中和的承諾,並敦促各部會認真評估淨零碳排的目標,提升氣候變遷的治理層級,以便有效地落實淨零碳排的目標,如此才能名正言順地參與未來的國際氣候討論。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倡議部部長張睿晴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表示,除了紀念巴黎協定通過以外,今天也是世界人權日;人權立國是台灣的理想,然而氣候變遷下人民的安全和權利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對外,政府不僅沒有提供氣候難民法律保障,對內,政府也沒有評估氣候變遷對人權衝擊,並規劃相對應調適政策。民間團體認為政府不該放任問題持續下去,每每在災難發生後才「緊急應變」,因此起草《氣候變遷法》,透過人權影響評估、考量政策人權衝擊,並納入公民訴訟的模式,來補足目前法律和政策在調適面向以及人權保障的不足。葉于瑄呼籲,環保署既然已經公開承認溫管法有修法之必要性,就應儘速提出《氣候變遷法》對案,在修補現行治理架構和調適政策的缺漏外,擔負起應有的減量責任,避免更多因為氣候變遷產生的人權侵害,展現台灣對抗氣候變遷、保障人權的決心。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徐孟平表示,目前溫管法「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行動方案,和第一期相比根本大同小異,以其中三個部門為例:第一、製造部門,昨日台電才公布今年上半年工業用電比去年同期多了近14億度電,應證了台商回流,排碳與用電量勢必會大漲,現行減碳政策根本無法讓產業界應對未來國際間如歐盟碳關稅、品牌商RE100的要求,將造成貿易障礙,我們認為應要求新設廠的廠商,提出使用100%再生能源的用電路徑與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與減煤路徑。第二、能源部門,即將關廠的麥寮電廠員工,也未有「公正轉型」政策保障其工作權,將可能讓2016年彰化台化廠關廠爭議再次浮現。第三、交通部門,COP26主辦國英國日前宣布2030年禁售燃油車,日本也預計將跟進,然而台灣卻反馳道而行,於2019年暫緩禁售燃油汽機車的政策,甚至今年花6億元補助燃油機車。當前的減碳策略,都將造成未來台灣氣候治理的困境,不積極的減碳策略,也難以尋求國際友人支持台灣參加COP26。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徐孟平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表示,蔡總統既然要爭取參加明年由英國主辦的COP26,就該付出相對應的努力展現減碳決心。然而,台灣在氣候政策的公民參與機制上遠遠落後。英國為了主辦COP26,花費四個月舉辦六場氣候公民大會,邀請108位英國公民共同商議減碳路徑,最後產出556頁的報告作為後續法規與政策制定的基礎。反觀台灣,對於攸關未來五年減碳行動的第二階段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僅在一周內倉促召開北中南三場公聽會,公聽會相關資料甚至遲於一天前才公布,而且資料僅為非常粗略的簡報,完全沒有顯示與民間溝通的誠意。我們呼籲,政府若有心加強氣候外交,就應該納入國內豐沛的公民社會力量,應該盡快加開公聽會,持續與民間討論第二階段減碳行動方案。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
媽盟氣候行動倡議發起人楊順美表示,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的2018年《1.5度特別報告》,若要控制全球增溫於1.5度以內,二氧化碳排放必須在2030年前降至2010年水準的45%,並於2050年達到碳中和。目前全球已經有60多個國家承諾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但台灣卻沒有更積極的目標,在企圖心上落後國際太多。將來當各國以碳稅作為關稅貿易手段的時候,台灣的廠商將面臨嚴厲的挑戰。不只碳稅,如歐洲各國已經訂下2030年左右禁售燃油車的年限,而台灣有30%的機車出口銷往歐洲,如果台灣機車產業不轉型,恐怕將被淘汰,因此建議政府大刀闊斧地宣告落日期限。楊順美呼籲,蔡英文總統現已是第二任任期,沒有續任壓力,應該責無旁貸地深化氣候治理,才能讓國際看到台灣在因應氣候變遷上的具體作為,而不是光喊Taiwan Can Help!
媽盟氣候行動倡議發起人楊順美
氣候行動刻不容緩,台灣除了口號之外有更多可以實際執行的事情。而氣候變遷的治理早已不單純是為了環境,更是為了生存與經濟發展。除了極端氣候不斷造成農業、交通、鄉村發展的意外,出口導向拼經濟的台灣,必須跟上世界減緩與調適的腳步,才不會被管制碳排有的新規範來淘汰。
主辦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正義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媽盟氣候行動倡議、台灣青年氣候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