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決定核四安全否? 向大家報告— 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歷史角色

台灣的反核運動面向多元,草根組織、街頭抗爭與體制內行動交錯並行,除了環評、建廠執照等「關卡」審查,官方是寸土不讓,倒是願釋出部分監督作為「公眾參與」的空間。2000年民進黨執政,核四停建又復工,在長期反核陣營的強烈反彈下,行政院順勢成立「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讓長期反核專家學者擔任委員,規劃更大比例的「監督機制與平台」。

監督委員會的由來與沿革

在2003年,行政院核定「核四監督機制整合方案」,下設一「核能電廠監督與核四議題評估小組」,包括核四的安全、環保與政風監督,分別由原能會、環保署、法務部負責,成立「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核能四廠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核能四廠政風監督小組」,小組成員除由相關主辦機關首長擔任外,並邀請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共同參與。然而政黨又輪替後,政風監督小組幾乎無疾而終,只有安全監督委員會和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運行至今。「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設置任務:核能四廠建廠期間工程安全及品質、營運期間運轉安全及品質之監督與查核,以及核能四廠資訊公開、透明化之監督與查核。

以「監督使得核四興建與運轉更安全」為宗旨的委員會,對反核參與者來說無疑是矛盾與煎熬,身為「民間團體代表」,我們定位自己的參與目標是促使資訊揭露更公開。

福島核災前後的監督委員會角色

現已浮現檯面的種種核四問題,早在委員會中被討論、質疑、挑戰,譬如核四廠的設計安全、耐震問題、斷層、海底火山,以及總顧問公司、監工機制、系統整合、分包權責不清、施工品質等等,但過去被簡化成「藍綠惡鬥」的核四議題,能引起的關注相當有限。隨著核四完工日期一再延宕、建國百年的趕工鬧劇、追加預算一再上修,部分結構性的問題已紙保不住火。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悲劇後,主管機關原能會態度些許轉變,也因此幾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長年的批判內容,開始成媒體及社會關注的「真實問題」,包括2010年部份委員爭取的影音全程上網與開放旁聽的程序正義,以及其後彙整的「核四論」,點出核四十大結構性錯誤,揭穿了核四的安全假象。

原能會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在2011年甚至兩度決議,倘若台電不改善重大工程錯誤,將建請核四年底前停工。種種自主的展現,開始成為馬政府巨大的壓力,擔任委員會主席的原能會副主委以「個人理念無法符合原能會理念」為由辭官,幾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也公開表示,如果政府再不重視就辭職。

資訊的揭露越來越多,媒體、反核團體,甚至台電與原能會的「內部人士」消息,這些連鎖效應,炸開了社會的集體憤怒與焦慮,也讓「錢坑」、「拼裝車」成為核四真相的代名詞。

之後,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功能開始悄悄的限縮,例如新任主席重新詮釋委員會成「諮詢性質」,本來二年的委員任期,也因「組織改造、妾身未明」而任期不定,且新聘委員「新人居多」,環保團體的名額也只剩一個。原本開會地點,從原能會、貢寮龍門施工處輪流開,改成都在核四廠內開,,美其名讓委員方便視察「正在安檢中的核四」,實質為遠離台北,讓媒體、關心的立委、民間團體不便於參與旁聽,的確達到冷卻效果。

之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的努力,強化資訊公開功能,的確成功地讓社會大眾、國會與媒體都再度緊盯核四。然而政府的迴避及公關策略讓我們一再失望,回應社會的反核四呼聲,政府從「沒安全,沒核四」到「鳥籠公投決定」,忽視核四的結構性安全問題,操作為「安全檢查讓大家放心」,經濟部長居然大剌剌的表示:「安檢做完,代表核四就是安全完工。」繼續他們的假安檢、真施工。

參與安全監督委員會的角色與反省

當社會越關注核四,委員會的角色重要性相對降低。不過,綠盟決定續任監督委員,便是以新階段的「資訊還原與揭露」為目標,掌握有限的體制內參與機會,「去看看安檢到底在玩什麼把戲」!

新任委員幾乎都更新,對核四脈絡較陌生,因此面對很多「非常專業」的報告,委員們非常「謹言慎行」,以免顯得「很不專業」。這裡的專業,有兩個層次,一個是「工程專業」,一個是「程序專業」。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拆解」專業背後的邏輯,以及從核四歷史的結構性問題,提出較常識性的質疑。

這一年多是政府建構「搶救核四安全信心危機」的過程。他們認為並這樣宣傳:完成安全檢查,真出事也能以「寧願放棄的斷然處置」方式來避免福島核災式的災難。在國家機器的大力宣傳,馬英九以總統之姿強力背書下,頗具效果。但在委員會近距離的詢問下,有機會梳理背後很多嚴重的問題。

例如:
1.核四安全檢查小組的進行猶如黑箱作業。資訊不透明,且進度不明,也只有簡單的「數字」。報載,有些項目打算「裝填燃料」之後在做等等傳聞,或安檢時間根本定不出來。
2.核四安檢跟原能會審查之間的關係?尤其原能會針對兩個國際團隊的核電壓力測試報告報喜不報憂等等。
3.林宗堯先生宣佈退出經濟部核四安檢顧問的聲明裡,提出的種種問題等等。

尋求資訊矛盾的「縫隙」

除了委員會上、國會殿堂也先後提出的這些問題,台電和經濟部高層的口頭與書面回應四平八穩。不過在委員會的很多台電工程師在場,因此從其多說一點的回應,有時得以窺見許多未公開之面相。

譬如我會中曾問到:「關於工項中,台電需與奇異共同在現場協調解決的測試異常改善項目,總共開出的現場問題報告(FTR)中,大概有問題的話,台電、包商還是奇異該負責任的比例大概是多少?」
結果台電核計處工程師說明:「之前,長期以來,很多責任問題,兩邊很多會說都說對自己有利的部份,或是指責是受到工期延宕而被影響等等,牽扯不清,所以我們之後就互相說好不要再追究,責任都不算,而且安檢時我們爭取到讓現在奇異的顧問費是打五折….」。
台電副總經理急忙拿麥克風補充:「沒有啦,我們還是會對所有的責任都會釐清的。」

後來,台電宣佈「安檢完成了」。明顯可見的,不過是經濟部一廂情願的說法,在監督委員會關注的許多真正問題,根本沒有解決。

安全檢查裡必須被關注、卻無正面回應的嚴重問題

包括:
1. 奇異公司在安檢扮演的角色?
2. 核四安全檢查查出問題以及後來得以改善,責任歸屬為何?究竟原本的問題是誰的責任。是奇異公司設計問題?還是施工包商的問題?是顧問公司問題,還是台電的問題?這也牽涉到誰該負責賠償,而不是台電用全民的錢當冤大頭。
3. 真相是,這個「安檢」只是重作過去三、四年都屢試不順的「試運轉測試」,不願將過去號稱「已完成」的工程進行徹底的檢討、清查,抓出所有的弊病,因此,過去累積的工程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依舊存在許多未爆彈。
4. 安檢之外的問題:包括歐盟壓力測試小組以及歐洲專家平行監督都提到的台灣核電廠地震、海嘯、防洪、斷然處置問題待改善部份,原能會也開出追蹤管制單。有關地震議題管制案件(LM-JLD-10101),預計2014年4月底台電公司完成發包手續,2017年12月底完成,但至今仍然流標。有關海嘯、水災議題,管制案件(LM-JLD-10102),台電預計2016年6月底完成。有關火山活動等議題管制案件(LM-JLD-10117),台電預計2018年3月底完成火山安全度評估。這些攸關建廠耐震設計、核災安全風險的基礎資料深入調查,最快要2016,2017,2018等才陸續完成,但台電現在居然是按照30年前的條件與設計「安檢」。
5. 核四1996年得標的反應爐機型ABWR。福島核災後,核電業者欲向美國及歐洲等核能主管機關申請ABWR的認證許可時,皆被要求安全設計上的升級。這些升級項目與安全顧慮為何,台電和原能會都以「符合當年標準」回應。

地方鄉親的參與,比我們更痛苦的過程

儘管監督委員會在貢寮開會,但台電隱約發展出「拉攏社會各界,不理地方」的策略,每天讓大批參訪團體參觀核四、接受單面訊息,但完全無視地方的質疑與溝通需求。
對地方居民而言,參加監督委員會是痛苦的凌遲。儘管在多次爭取下,委員會逐步放寬了
旁聽與發言的規矩。不過公部門「微酸」的應付,相較於地方鄉親沈痛的糾結「你們要說良心話」、「我們叫了幾十年也沒用」,實在令人不捨。
鄉親說:「監督委員誰能保證核四的安全不會出事?如果不能保證的話,那憑什麼擔任委員?」聽來傷感,但點出了關鍵:政府若不真正面對核心結構問題,大家互相拖磨,只是累死三軍。
,貢寮鄉親犀利而精準的點出問題:即便安檢時,台電也從來不提的「核四核災疏散與應變計畫」。以及非安檢項目不當發包、海嘯牆設置問題、廠內機電問題等,都是地方提出的一手資訊。然而我們配合地方鄉親反覆提出質疑,至今仍無正面回應。

持續關注的不只是安全監督

一延再延的核四安檢政府版本,居然「過關」。不過在核四的二號反應爐停工,一號反應爐封存的決策下,社會大眾暫時不深究安檢問題。在「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中,開始詢問台電什麼是「封存計畫」?但我更想問,這「封存計畫」與「填充燃料棒前最終安全分析報告審查」兩個方向完全相反的報告,其實是同時要送到原能會審查的,原能會會不會錯亂?

不管是核安、安檢、斷然處置、封存,監督委員會如果被「核能專業技術」制約,那永遠只是陪公子唸書,但如果能有一點點嘗試突破空間的話,可能就在於有更多關鍵的切入點:包括究責、核工業文化迷思、防災疏散、中央與地方政府角色、地方發展衝擊等。同時也是我們所有關注核能問題的朋友,在委員會外,應共同關心的課題。誰來決定核四的安全?總之絕對不是球員兼裁判、老是跳過許多真切關鍵問題的台電,或尚無認真回應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