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紀實】極端氣候求生攻略:台灣的減碳與調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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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極端氣候已成為此時此地的當下常態,「減緩(Mitigation)」同時「調適(Adaptation)」成為求生攻略裡的必要招式,而究竟台灣是否已練足了工夫?我們邀請到長年從韌性城市的角度研究淹水調適策略的廖桂賢教授為大家介紹「承洪韌性」的觀念,台灣過去慣有的治水防洪邏輯又該如何進行典範轉移?綠盟研究員魏揚則將從整體政策的角度,介紹《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中的減碳路徑及調適策略,並共同探討台灣邁向低碳永續轉型的下一步。


什麼是承洪韌性(Resilience)?

廖桂賢首先介紹水患形成的兩項元素:洪水跟人類聚落,洪水發生在人類聚落才會形成水患,若發生在無人居住的荒郊野外,不僅無害,同時週期性氾濫對河川生態健康相當重要。過去河川治理只強調治水與防洪,認為水患治理必然犧牲河川健康,然而極端氣候下,水患治理需要範型轉移,從強化防洪安全轉化為培養承洪韌性,將水患治理的焦點轉移到建成環境的治理上。

廖桂賢以曠野上的大樹為例,樹在遇到大風吹襲時,不會直挺挺站立,而是須隨風彎腰,才不會攔腰折斷。韌性即是系統面對變動時,透過內部適應而存活,且持續發展的能力,並非阻止變動發生的能力,就像大樹雖然無法阻止風吹,但它透過自我調整來因應挑戰。韌性有兩個層次,第一是系統容受變動的能力,第二是當系統無法承受變動時,它所具有的恢復力,亦即自我重建的能力,譬如樹被風吹走枝葉後,是否有重新長成大樹的能力。

而承洪韌性是人類社會面對淹水的韌性,承洪韌性也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是淹水容受力,即便淹水也不會產生災害、不會影響社會經濟活動的能力,第二是假如淹水情況超出系統容受範圍,其災害雖妨礙社會經濟活動且造成嚴重損失,但系統能夠迅速自我重建,恢復原有社會經濟功能的能力。其中淹水容受力簡稱「耐淹力」,是台灣社會應努力的方向,台灣目前觀念還停留在恢復力層面,忽略耐淹力的重要性。承洪韌性不等於防洪能力, 過去只想著用工程方法阻擋洪水,不要讓淹水發生,但承洪韌性是不怕水淹、與洪水和平共存的能力。


如何提升城市的耐淹力?

  • 邁向海綿城市,增加城市透水與滯洪能力

丹麥的公園內部設計多處下凹綠地,美國波特蘭小型綠地也能儲存與滲透雨水,減少淹水頻率。除了綠地外,荷蘭的硬鋪面開放空間也有下凹設計,雨天時可當成滯洪池。不過海綿城市並不等於達到承洪韌性,海綿總會有吸飽的時候,一旦碰到極端降雨,還是可能淹到道路與住家。

  • 打造耐淹建築與公共設施,因應大水

新加坡85%人口住在政府興建之國民組屋,一樓形式類似現代高腳屋,平時無人居住,僅放置少量家具,是居民社交休憩之處。台灣未來舊屋做都市更新時,也可以參考新加坡,建立不同的建築法規。

  • 發展兩棲交通系統,因應長時間淹水

德國漢堡的新開發區位於堤外,因為容易淹水而選擇設置二樓以上相互連結的陸橋,水都義大利威尼斯則會在淹水時架人行步橋,維持日常移動的需求;另外低窪地區的兩棲交通運具,是當地連接水陸的重要工具。


追求穩定錯了嗎?

韌性(Resilience)與穩定性(Stability)兩者為全然不同的系統特性,高度穩定的系統通常沒有韌性,有韌性的系統是不穩定的。韌性是長久存續的能力,穩定性則是保持不變的能力。我們重視穩定性,因此利用防洪工程阻止洪氾平原淹水,維持有利經濟發展的穩定環境,在淹水機率極低的現況下,我們失去學習韌性的機會。防洪工程製造的安全假象,降低我們的災害意識,堤防再高,還是可能有更高的洪水,導致潰堤或溢堤,製造極大災害。廖桂賢舉社子島開發案為例,台北市政府把原先6公尺堤防加高成9.65公尺,希望人口從一萬增至三萬,要是未來真的成長為三萬人,在10公尺高的大水來襲時,受害將會更為慘重 。

過去洪水相較容易預測,防洪足以造就舒適環境,但現在面臨極端氣候,為求長遠的存續,台灣社會未來須邁向承洪韌性。首先要以「淹水一定會發生」做為城鄉發展前提,適度讓無害的淹水進到我們的生活裡,以提升防災意識,不致於在災難來臨時束手無策,雖然會有些不便,但有事先準備才能降低災損。東南亞低窪地區一年有三到四個月泡在水中,他們把環境變動當作城鄉發展的一部分,台灣也應讓民眾理解洪水的價值,學習跟洪水共存共榮,例如試著把負債轉成資產,進而減少對防洪工程的依賴。


國際減碳趨勢

接下來綠盟研究員魏揚針對減碳議題,以近年倡議溫管法修法行動的架構,談台灣現在的氣候治理及未來的修改方向。

IPCC於2018年發佈《全球升溫1.5ºC特別報告》指出,全球必須在2050年完全淘汰燃煤發電,同時大量減少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使用,才可以有效抑制溫室氣體排放,同時也需要大量提升再生能源在電網中的佔比,這是全球在減緩氣候變遷的大原則。

IPCC今年發佈的第六次評估報告指陳,地球很可能在2040年升溫超過1.5度,若希望在世紀末控制升溫在1.5度以內,未來須朝「永續性路徑」發展,包含教育普及化、人口成長趨緩、物質消費減少、化石燃料轉移等。同時為了快速、大量且立即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各國提出淨零碳排的目標,目前已有12個國家將淨零碳排明文入法。


為何溫管法須修法?

台灣溫室氣體治理主要法源為2015年公佈實施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列出2050年減少50%碳排的目標,這在當年是相當進步的法律,不過近年來法規內容已無法趕上國際腳步,環團因而開始倡議溫管法修法,修法草案跟立委聯合提出,正在立法院審理當中。蔡英文總統也在今年表示2050年淨零轉型是台灣的目標,這也可說是台灣社會的共識。

現行溫管法有列出減碳重點推動項目,但缺乏各部門綜合統整性的政策討論,像是運輸部門的部份,交通部認為他們只負責公共運輸,抑制私有運具則是經濟部的工作,正是因為缺乏上位規劃而讓各部門互踢皮球。另外,溫管法規定之流程曠日廢時,需簡化程序,管制工具也有改善空間,目前排碳大戶採自願減量,效能標準也僅提供獎勵而無強制性。


各部門減碳重點

  • 製造部門:碳定價

製造業電力消費佔全國56%,除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跟綠電佔比外,另一個關鍵是碳定價,國際上普遍透過碳交易或是碳稅,反映其外部成本。根據世界銀行的建議,如果要達到巴黎協定控制升溫2度的目標,2020年每噸二氧化碳至少要40至80美元,2030年要達到50至100美元,目前各國都沒有達到這個標準,超過一半的碳定價制度是低於每公噸10美元,只有3.76%的碳定價符合巴黎協定標準。

    台灣目前沒有碳定價制度,希望溫管法修法後開始徵收碳費。2020年環保署委託倫敦政經學院進行碳定價制度設計,建議碳費從每噸10美元起跳,逐漸增加至2030年98美元。產業界意識到氣候變遷造成營運上的風險跟危機,再加上歐洲跟美國未來會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亦即碳關稅,即使台灣不實施碳費,產品輸出到歐美還是會被課關稅,因此對台灣碳費實施樂觀其成。

  • 運輸部門:抑制私有運具與運具電動化

台灣要像歐洲落實無車區比較困難,因此台灣運輸部門減碳兩大關鍵戰略為: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並降低私有運具使用率,以及運具電動化。歐洲多國已明訂燃油運具退場時程表,台灣也曾訂出2035年禁售燃油車等目標,但因為社會反彈而取消,這是我們未來必須面臨的挑戰之一。

  • 住商部門:節電與綠建築

住商部門碳排主要來自電力消費,除了汰換耗能器材跟家電外,可以學習歐洲讓建築翻新,提升老舊建築能源效率。台灣目前只有都更跟綠化,未來希望能投入更多資源、用更有創意的方式,結合新能源技術進行翻新。


溫管法修法加入調適專章

環保團體跟立委去年共同起草《氣候變遷行動法》,包含以下幾項重點:2050年淨零碳排入法、完善政府治理架構、明定部會分工權責、強化碳定價機制、加入調適專章、強化科學研究力道、納入公民訴訟條款等。

目前溫管法中調適元素較少,而修法草案《氣候變遷行動法》的調適專章,明確指出各族群對氣候危機的暴露度及脆弱度不同,無法訂出由上而下單一的調適政策,希望訂出以社區為本,從地方出發、由下而上的調適原則。除了公民參與外,也需要進行鄉鎮治理尺度的科學研究,根據研究成果訂出相應調適政策。

面對來勢洶洶的氣候危機,減緩跟調適缺一不可,除了溫管法原有的減緩規範,修法後新增的調適專章也扣合廖桂賢提出的「韌性」概念,期待台灣未來能一步一步達成淨零韌性家園!

(本文為8/31極端氣候求生攻略:台灣的減碳與調適之道講座活動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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