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守護淡水海岸線-反對國有地不當變更 保留淡海新市鎮最美的一塊綠地生機

內政部營建署擬將淡海新市鎮現存的垃圾焚化爐用地和相鄰公園用地共13.19公頃,變更為「產業專用區」,此案位在北淡海岸線靠近公司田溪出海口,當年因新市鎮開發而填海造陸,劃設用地,但因開發未如預期發展、沒有需求而長期閒置30年,如今已成生意盎然的灘地,甚至形成濕地景觀,且位於北海岸侯鳥遷徙路徑上,如今又將面臨開發壓力。

當地居民、文史工作者及環團發起【守護淡水海岸線-反對國有地不當變更】網路連署,目前獲得45個團體及個人2368位,共2413位支持。

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於6月6日早上10點進行第一次會議,發起連署居民及團體於專案小組開審查會前舉辦記者會。

荒野保護協會常務監事陳江河表示,他是土生土長的淡水居民,這幾十年來見證了淡水地區粗糙與快速的轉變,特別是淡海新市鎮的開發,將原本那塊土地上的歷史文化、自然生態幾乎推平和填埋殆盡,甚至將開發的怪手伸向大海,築堤填土成為新生地,只為了取得更多公共設施用地。而今這塊填海造地上原規劃為垃圾焚化爐用地已無實際需求,然營建署意圖將用地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如此近乎炒地皮的操作方式,實在令人無法苟同。另一方面此區域位於新市鎮邊陲臨海區域,不僅腹地十分有限,且面對嚴苛的海岸含鹽強風逆境,根本不宜作為產業設施興建使用,加上淡江大橋預定於2025年完工通車,屆時將有越來越多的車輛經由淡江大橋通往新市鎮,如部分區域再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勢必引入更多大型車輛進入,對於已逐漸飽和的交通系統,無疑是雪上加霜,且對於當地的生活環境亦將造成嚴重衝擊。都市計畫應該是預見問題,不是增加居民生活的問題。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說明,回顧淡海新市鎮的發展史,1995年開發單位營建署發現預估將容納30萬人口的造鎮計畫,竟然未規畫垃圾及污水的處理用地,但計畫區內公設比已過高,沒有多餘土地,因此決定為新市鎮在海岸築堤造地,正是今日本案的所在地。當年因為地處珊瑚礁海岸等生態環境敏感帶,同時也是淡水河口北岸重要漁場,引起漁民的強烈反對,綠盟決心投入搶救,結合地方民眾於1995年6月底發起「淡水海岸搶救聯盟」,呼籲「保留淡海淨土」,在施工期間一度發生綠蠵龜被困在築堤的海域內,證明了當地的生態的確豐富,但最後這片海岸仍然填海造陸完成,美麗的淡水貝殼沙海岸消失了!時隔三十年,新市鎮人口未如預期發展,評估無此需求,焚化爐根本無需興建,土地長年閒置,變成一塊臨海的綠地,2008年時當地也曾建議營建署將這片淡海新市鎮所開發的新生地,改建為可提供丹頂鶴等保育鳥類來此棲息繁衍的濕地,但如今竟然反向而行要變更為「產業專用區」,過去的政策錯誤與資源浪費不但沒有被檢討,竟然還要繼續開發與破壞,這是台灣公共政策的荒謬,也是淡水海岸發展史的悲哀。我們反對用地不當變更,這片海岸不應該再為錯誤的決定而犧牲,呼籲營建署手下留情,保留淡海新市鎮最美的一塊綠地生機。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本案變更理由有三個,唯一正當的理由是垃圾焚化爐用地已無使用需求。這個部分即可彰顯政府在做都市計畫時,常囿於舊思維來進行都市計畫的想像,所以也會發生後來沒有需要而窒礙難行。但這個因錯誤規劃而築堤造地來的土地,是否要變更為產業專用區,既然三十年前即有爭執,甚至有人因此違反集會遊行法陳抗而被判刑,如今卻要變更為私人用地,這個變更並不符合當初這個築堤造地工程是為了公益目的使用。現在若要變更,也應該經過公眾想像與討論。再怎麼樣也不該是為了挹注新市鎮開發基金,而把這塊地變賣。

本地崁頂里里長吳庭岳出席表示,營建署官員於上次公開展覽時有明確表示,許多國外廠商對於該地均有興趣,其中運輸業可能會成為選項之一;惟在居住人口密集的淡海新市鎮,如成功變更產專區而讓物流中心或有污染產業進駐,對於在地居民而言無疑是一個巨大傷害。里長表示營建署不應短視近利,犧牲淡海新市鎮最美的風景,該地當初係填海造陸犧牲許多自然生態而成,如今既然已無興建焚化爐需求,就應朝向保護生態、興建公益設施為目標,興建濕地公園或是海洋圖書館、博物館,保障在地居民權益。

在地新北市議員鄭宇恩特別出席委員會表達,樂見新市鎮海堤展開變更,但變更標的應優先考量新市鎮仍不足的「公園綠地設施」,目前新市鎮的公園綠地面積僅9.17%,未符都市計劃法第45條公兒綠體廣應佔10%的規定。又若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可能引入「運輸及倉儲業」甚至是「公害較輕微之工業」,恐怕對新市鎮的交通及居住品質帶來不良影響」,建議應朝「觀光休憩、環境保育」的方向,並在符合都市計畫法規範的前提下,將焚化爐用地變更做為公園或綠地用地。

記者會後,居民及團體代表於專案小組審查會中遞交第一批連署書,呼籲委員會扭轉過時造鎮思維,挽救海岸過度開發,守護海岸線與侯鳥南遷的生態絶景,保留淡海新市鎮最美的一塊綠地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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