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碳費合理價格 才有綠色永續競爭力
今日(10/7)環境部將召開第六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之前會議決議,碳費起徵的一般費率將在300元到500元之間,預計到2030年要調高到1200元到1800元。而真正最關鍵的優惠費率將在今日的會議上討論決議。日前經濟部、與石化、鋼鐵等排碳大戶產業為主的工商業代表持續透過媒體放話,用危言聳聽的綠色通膨和維護產業競爭力為藉口,極力想將碳費優惠費率打2折後的碳底價壓低到20元以下的銅板價,遠遠低於環境部過去委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團隊做的碳定價研究,所建議碳費起徵價不宜低於台幣300元,並且要逐漸提升到2030年約3000元的結論。石化、鋼鐵產業等排碳大戶有如巨嬰一般不願長大,繼續享受污染成本外部化帶來的紅利,拖延淨零轉型的腳步,迴避台灣在全球氣候變遷危機下應負擔的永續責任,嚴重耗損台灣出口貿易的綠色競爭力。
關心氣候變遷及企業責任的公民團體,於今日第六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召開之際,齊聚環境部召開記者會,呈現「排碳巨嬰企業,宛如大爺出巡」的意象,要求經濟部與產業代表停止施壓碳費價格,呼籲碳費審議委員應該共同堅守減碳目標,制定合理碳定價,替未來世代的生存權利嚴格把關。
經濟部罔顧氣候危機、顛倒公正轉型意涵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表示,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已經不僅是迫在眉睫,更是確實地在發生當中,根據聯合國IPCC在2021年發布的AR6報告,世紀末升溫超過3.4度C的情況下,台灣將會增加一倍的強颱數量;而台灣的冬季長度於25年間,已從每年90天陡降至75天,甚至很可能在2065年前歸零[1]。這樣的氣候危機必須全台灣人民、各部會共同面對,而主管台灣過半排放製造部門的經濟部,應更慎重看待淨零排放的時程。
自年初環境部展開碳費溝通以來,經濟部在氣候與能源政策的討論中,以工商團體代言人的角色自居,卻對於我國減量目標無法達成的事實似乎感到事不關己,不斷挾著產業競爭力的大旗拖延轉型時程。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公正轉型竟也被用來當成拖延轉型的藉口。然而經濟部卻未認清公正轉型的前提,應先規劃足夠積極的轉型作為,才同時透過相當機制保護受到過度衝擊的族群(如勞工、中小企業、煤礦社區…等),而非因為轉型會造成產業衝擊,反而開放高排碳的產業不需盡力減碳。
我們希望經濟部和環境部好好思考,依照目前優惠費率折價下來的10元、20元碳費,我國產業未來究竟要如何銜接歐盟CBAM?更遑論目前「自願減量專案」抵減碳費的減量額度(俗稱碳權),根本不受CBAM機制承認,未來我國出口到歐盟的產品,恐因在本國未足額繳納碳費,將全部都要再另外購買CBAM憑證,如此是否符合當初設計碳費制度銜接國際的初衷?而我國預計於2025年減量10%的目標,時至2022年僅減量約1%,我們想知道面對大幅落後的減量成效,我國卻只能端出如此虛弱的碳費價格訊號予以回應,這些排碳產業和經濟部漫天喊著環保與經濟的平衡,是否只在夢裡才找得到?
廉價碳費比氣候變遷還極端!工商業恐嚇綠色通膨要「全國人民幫繳碳費」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直言,近日財團代表持續放話,批評碳費過高將增加產業成本,恐導致綠色通膨;而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更與之唱和,提案碳費應大打優惠,每噸最低應收取「0元」。本該阻止氣候危機,捍衛未來世代生存發展的政府,竟淪為財團的牟財工具。
根據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碳費以500元計,台塑僅需繳納122億元左右,僅占其2023年生產成本(8,318億元)的1.47%;中鋼約為2.34%(97.91/4,177億元)、台泥約為2.14%(22.35/1,043億元),影響並不如期宣稱的巨大,且由於「淨利」頗受經濟景氣循環影響,若以之作為評估對象,並無法反映碳費真實影響;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的研究更已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
產業之所以遊說政府、製造通膨輿論,和經濟部攜手演出話劇,目的只有一個:「將碳費轉嫁給民眾,要全國人民幫財團繳碳費」,今年凱米颱風殷鑑不遠,極端氣候的威脅,早已冤魂般壟罩在台灣的上空。然而,台灣廉價碳費制度,竟能比氣候變遷還極端,財團任意遊說銅板價,把碳費當成大小廟宇裡的「功德金」,當成「添油香」的慈善積德行為,賤踏出賣「未來」的,正是「當下」目空一切、遙控政治,攫取環境社會能量,從中變現套利的吃人財團。
碳費費率暗藏玄機,環境部應莫忘初心、堅守立場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宜臻怒斥,環境部應當成為環境的代言人,要求破壞環境的行為付出相對應的代價,而非反過頭來擔心產業界可能因為碳費徵收而受到影響。環境部長彭啟明日前受訪時表示,理解企業對於繳交碳費的擔憂,強調雖然一般費率可能落在500元左右,但只要企業願意自主減碳,碳費可低至2折,僅需繳納約100元。然而,這樣的計算方式實際上大有問題。根據現行規劃,若碳底價要維持在100元,碳費的「優惠費率」至少應從500元起徵,而非彭部長所云之「一般費率」。以目前可能的方案來看,優惠費率再乘以「0.2排放量調整係數」,企業實際繳納的碳費可能僅剩20元,令人無法接受。
碳費政策的核心應該是環境與未來世代的福祉,而不是優待排碳大戶。彭部長於9月30日的訪談中也補充說明到,臺灣碳費一般費率初步落在每噸300元至500元,與目前歐盟碳交易市場的70歐元(約台幣2500元)有相當大的落差。可惜彭部長的話語和環境部目前的政策方針大相逕庭,我們呼籲環境部需更謹慎地設定碳費的起徵價格,才能確保真正反映企業的排碳成本,並發揮應有的減碳效果。
碳費是全球公認的有效工具,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促進能源轉型,甚至帶來許多經濟效益,例如鼓勵產業升級、提高能源效率等,並非如經濟部所云,將拖垮台灣展業競爭力。此外,碳費的收入亦可用於氣候變遷的應對措施,為社會帶來長遠的利益。經濟和社會的影響應該是碳費設計的考量之一,而不是企業大開後門的理由。請環境部務必堅守其對環境保護的立場,支持更嚴格、有效的碳定價機制,切勿受經濟部的壓力和產業界的遊說影響,陷入綠色通膨的迷思當中。
碳費應自500元起徵,逐步調升至3000元,碳費優惠須設落日條款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指出,若要促使鋼鐵、水泥、化工等高碳排產業投資所需的減碳技術,碳價每噸必須高於100美元,才具經濟可行性。因此,我們呼籲碳費應從500元起徵,並且逐年提高,在2030年達到每噸3,000元。此外,相關的碳費優惠措施,如優惠費率,必須設有落日條款,否則,正如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今(2024)年的報告所言,這些措施將成為對清潔技術長期投資的阻礙。落日條款的設置,能夠明確讓企業知道,優惠費率僅是暫時的過渡機制,而非永久的碳費豁免。且優惠費率若長期存在,不僅會削弱台灣的減排目標,也會讓台灣與其他國家的碳價格出現明顯差距。在CBAM等機制推行的背景下,將對台灣工業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我們呼籲,2030年之後優惠費率應該退場,反映真實的減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