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本文為核廢立法系列論壇第三場次「地質條件怎麼選?」的第二篇側記。
本次論壇邀請到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就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的地質條件來進行深入剖析,釐清台灣目前的地質調查進度、遭遇的困境,以及尚待解決的挑戰。
本文將回顧第二場,由長期執行台電潛在母岩調查計畫,現已退休的林鎮國博士,討論核廢選址地質調查如何進行,以及遇到何種困難。
林博士提出許多地質調查面臨的問題,邀請與會者共同思考。包括:
- 台灣要選擇何種形式作為核廢最終處置的方式?
- 台灣會需要多大的處置面積?
- 台灣高階核廢料的核種時間特性為何?
國際上多以芬蘭、瑞典的案例為參考,主要以「坑道式」的處置方式為主,這種形式的貯存工法必須要開挖出又深又長的隧道,以方便運送車輛載運高放射性廢棄物進入存放。然而,目前也有另外一種「深孔型」的處置形式,雖尚無實際經驗呈現,但這種方式將直接開挖深達數千公尺的洞,將高放射性廢棄物放入以進行最終處置,這種形式更易於應對地殼變動不穩定的地區,日本為主要的研究國。台灣由於參考瑞典SKB-3的深地層處置技術,以坑道式的形式為模擬調查的基礎,林博士強調必須重新思考這種形式是否適合台灣的地質構造。
目前全台高階核廢料共需要約0.7平方公里的處置空間,台灣能否找到至少0.7平方公里足夠穩定的地層,也會是未來的挑戰。
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設施到底預期要存放多久,則要視核廢料內的核種特性來評估,林博士也指出,根據過去的模擬資料,台灣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時間尺度,至少要以百萬年為準計算,從這個時間尺度去考慮最終處置場址的設施材料、工法才行。
以台灣目前地質調查的現況來看,要找到合適的最終處置場址,至少需要面對幾個挑戰:
- 調查須取得真實地質資料:目前因無法實際進行鑽探,地質資料皆為模擬,若無法進行鑽探,取得實際數據,最終可能落差極大。
- 法律所定義的地質條件,資料不足情況下難以確知:目前核安會針對最終處置場址所定義的數個條件中,有幾項必須要實際鑽探取得資料後才能得知,無法在一開始就排除。因此在無法取得實際資料的情況下進行選址,很可能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
最後,林博士針對台灣仍需面對的挑戰,彙整出幾個亟待處理的議題,包含:
- 台灣欠缺獨立的專責機關,處理核廢選址、處置問題。
- 台灣目前仍欠缺高放射性廢棄物的選址條例,無法據以執行選址政策。
- 核廢料問題應是這一代就要面對,不能留待下一代子孫才考慮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