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側記】0429新北淨零自治條例公聽會 – 新北淨零自治條例如何訂得更好?

自從新北市政府去年七月召開「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公聽會以來,已經過了半年。相較於上次的草案,這次草案說明的簡報內容更為豐富,值得鼓勵。綠盟也在4月29日的公聽會上針對自治條例個別章節提供數個建議,希望完善新北淨零自治條例:

一、總則與温室氣體減量管理章節:

首先,在總則與温室氣體減量管理章節,新北市政府應設立以科學為基礎的短、中、長期減碳目標。除了宣示2050達到淨零排放,並定期檢討之外,新北市政府的階段管制目標,應符合SBTi原則,提出同時具有野心及可行性的減碳路徑。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可以讓地方的行動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接軌國際減碳期程,提升城市國際形象。

、建築節能及效率提升:

在建築節能及效率提升的部分,公有建築、新建物及一定規模以上既有建築,皆需進行能耗揭露與能效管制。除此之外,針對既有建築,特別是危老建築的部分,雖然較難以管制,但是仍需要有設備汰換、調適減災等介入措施,逐步協助既有建築的低碳化。在推進住商淨零政策的過程中,也應考慮配套政策,以減輕因應環保建材使用或設計變更可能帶來的購屋成本壓力,藉此防止建商誇大綠色通膨、哄抬房價。

三、智慧綠色運輸

在智慧綠色運輸章節中,應以「都市規劃」的整體思維,設計以人為本的綠色交通策略,提高市民公共運輸的使用率,減少對私人車輛的依賴,降低交通排放和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在建築周邊交通和出行方式的規劃和管理,應鼓勵建築項目配套建設自行車停車場、電動車充電設施等,提供便利的低碳交通服務。而充電樁所使用的電力,也可搭配再生能源電網的整併,確保使用的電為綠色能源。

四、氣候變遷調適

在氣候變遷調適上,除了提升防洪、排水和抗災能力,進行硬體設施的改造之外,也要加強社區應對極端天氣事件的韌性,設計以社區為本的調適策略。這不僅包括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和警示措施的規劃和實施,也仰賴社區居民自主意識的培養。此外,調適策略應以自然為本,在尊重自然生態系統的保護和修復的前提下,建設維生基礎設施,而非一味地在脆弱地區上疊床架屋,維繫早應退場的老舊建設。

五、零碳教育與生活促進

最後,針對零碳教育與生活促進一章節,其中「公正轉型」所包含的對象,應該要不限於能源貧窮用戶,也要包含因為能源轉型政策而受影響的勞工、脆弱社區居民等等。傳統產業之勞工可能因為鋼鐵、石化產業被逐步淘汰而失去工作,使生計陷入困難,政府應該加強跨局處整合,聯合社會局等單位,解決其衍生的相關問題。而偏鄉、山區等脆弱社區的居民,也可能因為淨零政策的影響,被迫改變其生活方式,需要額外的資源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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