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災下的當事者意識:責任、賠償與社會對話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特別邀請美國西北大學人類學系教授宮崎広和(Hirokazu Miyazaki)舉辦「福島之後:責任與核災補償」講座,從人類學家的視角,聚焦福島核災後的現況與核災賠償制度。

宮崎広和教授出生於東京,最初在日本與澳洲國立大學接受人類學訓練,並以斐濟與太平洋島嶼研究取得博士學位。後來,他參與跨學科的金融社會研究,並將研究延伸至公民外交與無核和平運動。目前,宮崎教授擔任美國西北大學人類學系教授,同時也是廣島大學和平研究中心研究員。自2018年起,他被長崎市市長任命為長崎和平特派員。

宮崎教授的研究長期關注核心問題:「我們如何保持希望?」他透過民族誌方法,曾在斐濟蘇瓦、日本東京、長崎,以及美國羅徹斯特等地進行田野調查。

本次座談同時邀請三位台灣資深環境運動參與者協助主持、對談及口譯:主持人賴偉傑(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常務理事)、與談人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譯者陳威志(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博士後研究員/日本一橋大學社會學博士)。

活動以日文進行,並提供中、日文逐步口譯。下文內容以第一人稱口述方式呈現宮崎広和教授的演講,經口譯整理,再由綠盟逐字整理,希望盡量完整呈現講座原意。

賴偉傑:各位好,我是綠盟常務理事,非常榮幸擔任今天的主持人。

2025年,除了核廢水排放的議題外,很少人再提到福島核災。然而,福島核災不只是輻射廢水的問題——那片土地現在怎麼了?當地居民回家了嗎?那些地方還能住人嗎?他們受到的損失有得到賠償嗎?東京電力公司承擔責任了嗎?日本政府有反思嗎?這些問題,其實已經漸漸被遺忘。

不只在日本被淡忘,在台灣也被忘得更快。福島核災發生後,當年在台灣曾有非常多人站出來,因為我們擔心台灣如果發生類似事件,我們準備好了嗎?我們提出了許多質疑。然而,現在這些問題幾乎沒有人再提,也尚未被解決,我們卻急著討論核電重啟。這是非常荒謬的。

更令人擔憂的是,安全問題似乎隨著時間流逝,就會自動被解決嗎?今天,我們非常歡迎,也非常感謝,日本學者來台與我們分享他的研究。

今天的講者是宮崎広和教授,現任美國西北大學人類學系教授,同時兼任廣島大學特聘教授,也曾任康乃爾大學人類學系教授。我們似乎還沒有邀請過人類學領域的專家學者來探討這個議題,而宮崎教授的研究涵蓋廣泛領域,包括社會人類學、經濟、人類學、貨幣與金融人類學、希望與和平、公民與城市外交、核武與核能、太平洋島嶼等問題。可以看出,他的研究核心其實都是圍繞「人」,以及我們如何面對各種社會、經濟與歷史議題。

教授的著作中,有一部是關於福島核災之後的核賠償與教訓。我個人覺得特別有趣的是,他之前的研究提到「希望的經濟學」與「希望的方法」,讓我很好奇核能與希望之間會有什麼樣的連結。

今天,我們非常榮幸能邀請到宮崎教授與我們分享,希望他能帶來全新的視角,讓我們重新理解核能議題——無論你支持或反對——也讓我們思考歷史事件之後的影響,以及台灣是否已經做好準備。

日本福島核災觀察與賠償思考

宮崎広和:首先,非常感謝大家今天來聽我的演講。其實,我比較希望今天不要只是我單方面地講,而是能成為一場對話。我也很期待等一下能聽聽各位分享台灣的情況與觀察,讓我們有更多互動與交流的時間。

今年,正好是人類發展並使用核子科技滿八十週年的一年。關於核子的起點,其實有許多不同說法,其中一個常被提及的時間點,是1945年7月16日,美國在新墨西哥州進行了第一次原子彈試爆。

我之所以從原爆歷史談起,是因為在討論核能時,大家往往會刻意把「民生利用」與「軍事利用」分開來談,也就是將核能發電與核武器視為兩條不同的路徑。

但就我個人的觀點而言,這兩者其實無法切割。因為在科技本質上,民生與軍事使用之間並沒有根本性的差異,尤其是當一個國家掌握了核燃料循環技術時,要轉為核武用途,往往只是一瞬間的事情。因此,我認為在討論核能問題時,民生與軍事面向必須放在同一個框架中一起思考,而不能分開處理。

剛才主持人提到,311福島核災發生一段時間後,社會似乎逐漸淡忘了核能所帶來的風險與安全問題。對此我非常認同。其實,不只是福島核災,距今已超過七十年的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在今日也同樣正被越來越多人遺忘。

這種遺忘不僅發生在台灣,也同樣出現在事故發生地的日本社會。正因如此,我和幾位研究上的同事開始思考:要如何才能持續地記住福島核災、持續地思考它所帶來的意義?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成立了一個名為「子午線180度」(Meridian 180)的論壇,希望能從不同角度重新檢視福島核災。

在論壇的討論中,我們首先面對的問題是:如果要持續思考核災,焦點應該放在哪裡?我們訪談了原子力產業相關人士,甚至包括投資者,最後得到的結論是——應該將焦點放在「賠償」這個問題上。因為福島核災不只是造成健康與環境的傷害,它同時也是一場重大的金融與經濟危機。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下,我們開始思考:核災賠償是否能夠真實反映核電的實際成本?

截至目前為止,福島核災的賠償金額已經超過數十兆日圓。然而,日本原本的核災賠償制度,並不是在「會發生重大事故」的前提下所設計的,而是在事故發生後,以一種應急式、邊走邊補的方式形成。

對福島核災而言,最高的指導原則只有一個——東京電力公司不能倒。因為一旦東電倒閉,將對日本整體經濟造成巨大衝擊。因此,整個賠償制度的設計,其實是在一種金融與經濟穩定優先的思維下運作的。

換言之,現行制度的隱含前提是:核災「基本上不會發生」,如果真的發生了,政府會出面收拾善後。在論壇的討論中,我們希望徹底翻轉這個前提。我們認為,核災「一定還會再發生」,因此制度必須在「經濟可能崩壞」的情境下事先思考要如何應對。唯有如此,損害賠償制度才能真正反映核電的成本,也才能讓每一位市民清楚知道,自己究竟為使用核電付出了多少代價。

因此,對我們來說,福島核災的教訓並不只是輻射防護或工程安全,而是一種前瞻性的思考:當下一次核災發生時,我們要如何進行損害賠償?

現行制度是在「推動核電」的前提下制定的,結果就是事故發生時,製造商往往不需承擔責任,而是由營運電廠的電力公司負責。這樣的制度設計,其實是為了保障製造商能順利進入市場、不必承擔事故風險,這正是我們認為需要深刻反省的地方。

論壇的結論是,核災損害賠償制度必須建立在充分的社會討論之上。這樣的討論,必須納入原子力科學家、電廠營運者(如東電)、一般公民,當然也包括核電廠所在地的居民。唯有在多方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的情況下,制度才有可能趨於完善。

此外,福島核災還有一個重要特徵:它是第一起引發國際訴訟的核災案例。

在美國,有人同時對東京電力與奇異公司(GE)提起訴訟。這也顯示,核災賠償的討論不能侷限在單一國家之內,而必須跨越國界。尤其福島位於日本東側、面向太平洋,如果事故發生在日本海一側,勢必會引發朝鮮半島與中國更大的政治與外交反應。基於這些現實,損害賠償問題本質上就是一個國際議題。

我們將這些討論成果整理成一本英文書《Nuclear Compensation: Lessons from Fukushima》,希望藉此推動跨國界、跨利害關係人的社會倡議與公共討論。

然而,這樣的社會討論其實非常困難。一方面,反核立場的人往往不願意去設想「核災一定會再發生」;另一方面,擁核者同樣不願意假定核災會發生,彷彿那是一種不吉利的想像。第三個困難則是「缺乏當事者意識」。

在311核災初期,日本社會其實曾有非常強烈的當事者意識。即便東京距離福島第一核電廠有兩三百公里,人們仍普遍感受到自己可能是受害者,無論是在食物安全、輻射落塵,或日常生活的不安之中。然而,隨著政府劃定避難區域、媒體不斷縮小「被害者」的範圍,這種原本廣泛存在的當事者意識逐漸被切斷、被淡化。

事實上,福島核災的影響是極其多樣的。有些人因為住在沿岸地區而無法返家,有些人即使未被劃入避難區,也選擇自主避難;原本以農業、林業維生的人,則失去了延續生活方式的可能。影響不只限於地方,也擴及全國,甚至改變了日本的政治版圖,例如2012年的政權輪替,與福島核災密不可分。

理論上,福島核災影響的是全體日本國民,但實際上,當事者意識卻沒有被保留下來。因此,我們認為,應該盡可能將所有具有當事者意識、以及「可能成為當事者」的人,納入核災損害賠償制度的討論之中。這也包括國際層面的影響,例如持續排放至太平洋的所謂「處理水」(台灣則稱為核污水),對漁業與鄰近國家的衝擊,至今仍在發生。

最後,我想回到一開始提到的「核子時代八十週年」。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活在核子的時代之中,無論是核武、核電,還是跨越數個世代才會衰減的核廢料,都深刻影響著我們的安全與未來。但弔詭的是,大多數人卻缺乏這樣的當事者意識。

我們認為,當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重新建立這種意識,並透過跨國界、跨利害關係人的對話與互動,來共同面對核災與核能帶來的風險。今天能夠在這裡與大家分享這些想法,我感到非常榮幸。我的演講到此告一段落,接下來更期待聽到各位的想法與意見,謝謝大家。

重回核災記憶:提醒我們的當事者意識

賴偉傑:我們非常謝謝宮崎教授今天帶來這麼精彩的演講,真的非常感謝。那今天的翻譯,其實陳威志也是我們的好朋友,同時也是長期投入台灣環境運動的一位夥伴,在這裡也一併向他致謝,謝謝。

不知道剛剛各位聽完之後有什麼感覺。我自己在聽的時候,其實有一點起雞皮疙瘩,彷彿這十幾年來的記憶全部都回來了。我記得在福島核災發生之後,我們常常看到一張圖,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那是一張日本真實的輻射塵擴散的圖。

我們曾經把那張圖一比一地疊合到台灣地圖上來看:假設北台灣的核一、核二,或是當年的核四廠發生意外,而且又剛好吹著現在這個季節的東北季風,那結果會是什麼?結果是,台灣將近三分之二的土地都會被籠罩在核落塵之中。

這三分之二的範圍,橫跨了台北市、新竹科學園區,甚至一路到台中。換句話說,如果發生類似福島規模的核災,這對台灣來說,其實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國安危機,用今天的語言來講,就是如此。

但我們前陣子看到發布的民防手冊裡,幾乎沒有談到:如果遇到核災,我們究竟該怎麼應對?這也正好呼應了剛剛宮崎教授所提醒我們的——這件事情看起來好像離我們很遠,但事實上,一點都不遙遠。

教授剛剛有一個提醒,我覺得非常重要。連我們這些環保團體,可能都還停留在「核電廠附近居民才是受害者」這樣的論述裡。但其實,一旦核災真的發生,我們才會發現,沒有任何人是離核電廠很遠的。

只是,隨著時間過去,這種迫切的感覺慢慢消失了,於是開始有人說出「我擁核,我驕傲」這樣的話。老實說,我也不太知道,這樣的驕傲究竟是從何而來。

所以,我真的非常感謝宮崎教授今天重新提醒我們:這些風險,一點都不遙遠。

接下來,我們想把視角拉回台灣。從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經十四年多了。有一位夥伴,從福島核災之前就開始參與相關行動,一路看著台灣社會在福島之後的變遷與轉折。接下來,我們要邀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來跟大家分享她的觀察,以及對宮崎教授分享的一些回應。

從台灣視角的反思

崔愫欣:謝謝主持人,也謝謝宮崎老師。接下來,我想從台灣民間組織的角度,談一些我們的想法。

特別是老師提到的「當事者意識」,讓我想起一段自己的經驗,想和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

在福島核災發生之前,我曾經一個人到日本自助旅行。那次旅行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到日本的核電廠附近走走、看看。我從東京搭新幹線到福島縣,下車後一路往海邊走,想看看那兩座核電廠。走在福島的海岸線上時,我心裡一直在想:「福島縣怎麼這麼倒楣?一個縣裡竟然有兩座核電廠。」當時我覺得,那是一種邊陲地區為首都圈供電而被犧牲的狀況。

但後來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各位,我們今天住在哪裡?我們住在台北市、新北市,而新北市裡其實就有三座核電廠——核一、核二、核四。老實說,我們新北人、台北人,真的沒有比福島「好到哪裡去」,但我們卻普遍缺乏當事者意識。這件事情本身,其實非常值得反思。

如果回到現實距離來看,核一廠距離台北市約28公里,核二廠甚至只有22公里。福島核災發生後,日本政府要求撤離的範圍是30公里。也就是說,從距離的角度來看,台北其實完全落在「應該有受害者意識」的範圍之內。台灣這麼小,理論上我們應該是「同島一命」,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福島核災對台灣的影響其實非常深遠。若各位還記得2011年當時的情況,新聞鋪天蓋地,社會高度關注,台日之間的交流也非常頻繁,許多人透過日本的朋友、學界與文化界,直接感受到災難的衝擊。那段時間,台灣的反核運動也再度受到社會關注。

我認為,福島核災第一次讓身處這個世代的台灣人,透過即時影像與畫面,對「核災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產生一種集體的共感。那是一種難得出現的當事者意識。但很可惜的是,這樣的感受隨著時間逐漸淡化。

淡忘的原因有很多。第一,時間本身就會沖淡記憶;第二,世代更替,許多年輕世代已經不太記得2011年的影像與歷史;第三,核災常被視為低機率事件,因此容易被邊緣化。這其實和我們對地震的態度有點類似——雖然知道地震風險存在,但因為不一定會發生,大家就選擇忽略。

此外,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對專業權威有高度信任,民眾往往相信核工學者、電力公司,認為只要有專業把關,安全就可以被信任。但多數人忽略了,這些人本身其實也是核能政策的利害關係人,我們不應該毫無保留地全盤接受這樣的專業說法。

談回核災本身,特別是核災賠償,我必須坦白說,自己其實帶著一點慚愧與遺憾。福島核災之後,雖然我們曾短暫擁有當事者意識,卻沒有好好地、全面地在台灣展開核災賠償的社會討論。這是一件非常重要,卻被忽略的事情。

事實上,福島核災之後,台灣在法制上對核災的調整非常有限。唯一比較明確的改變,是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的範圍。災前,台灣的強制撤離範圍只有5公里;災後,政府將其擴大到8公里,就停在那裡,沒有再往前。

為什麼不能再擴大?我詢問過相關部門,得到兩種答案。一種是公開的說法,認為台北盆地周邊有山脈阻隔,輻射污染不一定會吹進來。但這樣的說法,與我們對季風、氣流的基本理解其實並不一致。另一個較務實、卻不太被公開說明的理由是:8公里已經是現行政府在疏散人力、安置空間與救災量能上的極限。再往外推,演習計畫根本寫不出來,也做不到。於是,做不到的事情,就選擇不去做。

這正是我們在談核災賠償與緊急應變時,會感到不可思議的地方。因為這些問題沒有進入日常生活,所以多數人並沒有真實感受。

再進一步來看責任制度。台灣的《核子損害賠償法》規定,如果事故是因國際武裝衝突、敵對行為、內亂或重大天災所導致,是可以免責的。也就是說,如果戰爭或大地震引發核災,竟然沒有人需要負責。這在我們看來,是非常不合理的規定。

此外,台灣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核子設備的製造者、經營者或其他相關人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對照福島核災,東電高層的究責訴訟最終失敗,這正凸顯制度設計的問題,而台灣至今仍維持最保守的版本。

至於賠償金額,福島核災的賠償已達數兆日圓,且仍未結束;但台灣法律規定,核子設施經營者的最高保險責任額只有新台幣42億元,超過就不賠了。這個金額不僅極低,也完全不符合真實風險。

再加上請求權時效,台灣規定短期3年、長期10年。但我們都知道,輻射污染的影響往往是20年、30年,甚至更長。換言之,法律在事故影響真正發生前,就已經過時了。

坦白說,這並不是因為當年反核運動不知道這些問題,而是當時的優先順序很清楚——先讓核電停下來。也因此,在反核運動的努力下,「非核家園」在2016至2024年間成為國策,三座核電廠相繼除役。

理論上,我們似乎不必再討論這些問題了。但現實是,核電復興與延役的討論再度出現,這也迫使我們重新回頭檢視:當年是不是有些重要的事情,被我們暫時放下了?

正如宮崎老師所說,當我們再次討論是否要使用核電時,就必須誠實面對核災風險,並清楚回答:責任制度是否合理?賠償與保險是否準備好?我們是否真正理解全球核電的實際處境,而不是被包裝過的發展想像牽著走?我們是否願意把能源轉型視為一項國家工程,而不是政治對立的工具?

我認為,這些問題,才是我們今天討論核電政策時,真正應該面對的核心。

將責任問題拉回現實

賴偉傑:非常謝謝愫欣的分享,真的講得非常懇切。

我一直覺得,核能這個議題在台灣已經被討論了太久、爭議了太久,而且很快就被拉進政治對立的框架裡,變成用政治立場來區分支持或反對,幾乎沒有留下理性討論的空間。

因此,我認為宮崎教授今天帶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那就是:核能問題的核心,其實是責任問題,而且這個責任不能等事情發生之後才來談,而是必須在事故還沒發生之前,就先好好討論清楚。

我剛剛也提到,這樣的討論甚至可能需要像「兵棋推演」一樣,去假設如果真的發生事故,會出現哪些不同情境?影響可能有大有小、型態各異,而在這些情境之下,真正的成本是什麼?又應該由誰來承擔?誰該為此買單?

如果這些問題沒有被好好討論清楚,就輕率地做出重大決策,我覺得那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我也想分享一個自己親身的例子。福島核災之後,我曾經和口譯一起到福島災區附近走訪。那個時候,在台灣社會正好出現很強烈的反對聲浪,反對福島相關食品進口。當時,一些支持核能的人批評環保團體,指責說正是因為你們反對,才害得當地農民的農產品賣不出去,甚至說環保團體是在傷害福島核災的受害者。

到了福島之後,我真的直接問了當地的農民朋友。我很誠懇地跟他們說:「我們在台灣對福島核災後的農產品輸出提出質疑,心裡其實也很不安,不知道你們怎麼看這件事。」

我聽到的回答,讓我非常感動。

那位農民跟我說:「你們就反對吧。因為你們有疑慮,你們就反對吧。說實話,如果外面的人都不反對,東電公司就會把這件事情當作沒事一樣帶過,我們這些當地農民的聲音,再怎麼大聲,其實都不會被聽見。」

那一刻我真的非常感動,也很震撼。那些看似最弱勢的在地居民,其實比我們想像中更加清楚自己所處的處境,也更加悲觀地看待現實。

這讓我意識到,所謂的「邊界」並不只是區分誰是受災者、誰是局外人,而是存在於那些願意彼此連結、願意提出質疑、願意共同討論問題的人之間。這樣的連結,本身就非常值得我們珍惜與深化。

直到現在回想起來,我還是覺得非常感慨。因為那天,我原本以為會被稍微責備,卻沒想到他們是用那樣溫柔、卻又非常堅定的方式回應我們。

最後,再次謝謝宮崎教授與崔愫欣秘書長非常深刻、也非常真誠的分享。

結語

崔愫欣:其實在看《Nuclear Compensation: Lessons from Fukushima》這本書的英文網站時,我覺得收穫非常多,也給了我一個新的思考角度。我以前從來沒有想到這個概念:我們不需要假設核災一定會發生,而是應該把它當作社會常態來看待。

就像我們遇到地震或火災時,都會有緊急應變計畫、演習方案,甚至賠償機制,本來就是社會運作的一部分。如果我們不把核災當作「特殊事件」,而是認知到核電廠存在下的社會常態,那我們就應該像討論車禍或空難一樣,去討論應對方案、責任與賠償。

我覺得我們過去,作為反核組織,也曾陷入一種類似擁核科學家的思維:因為我們不希望核災發生,所以也不願意去正面碰觸這個議題。這其實在核安演習上也有反映:當討論是否要做認真的核安演習時,很多人會說「沒必要」,認為演習會平白擾民或造成恐慌;我們自己當時也有類似想法,覺得真正的事故無法預測,也不應該有預先的劇本。

然而,正是從這些不同的角度中,我們才看出問題的重要性與意義。支持核能的人與反核的人,其實都在面對無法對焦的現實,但這也更顯示出,認真討論核災應對的重要性。

所以我覺得非常值得思考,也很有興趣。如果明年剛好是福島核災15周年,而台灣又在討論核電重啟,如果能夠舉辦類似的論壇或討論,我認為意義非常重大。我也希望能與日本的團體,或台灣的夥伴們,一起探索這樣的討論方式,嘗試更深入地思考核災風險與社會應對。

最後,我非常感謝教授們帶來的啟發,也期待未來有機會繼續向老師們請教。這次在台灣的參與,也希望讓所有學術夥伴們都能延續討論,更深入地思考核能與社會安全的問題。謝謝大家。

 

宮崎広和:這幾天,我和很多年輕夥伴,以及來自不同研究領域的朋友,都有很多互動,也接受了許多具有挑戰性的提問。對我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經驗,也正是我希望論壇能展現的精神。

未來如果還有機會,我希望能用其他形式,繼續保持這樣的討論。也非常感謝各位,謝謝大家這幾天在台灣給我的一切感受。

本文於2026-01-05刊登於《關鍵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