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協議甫通過,世界各國首次達成減排共識的歷史性畫面,宛若好萊塢電影場景,人類在末日來臨前終於攜手團結、破釜沉舟。但真實世界終究不是電影,平心而論,現實是否容許我們如此樂觀?
巴黎氣候協定由195國批准、將在2020年生效,內容包含本世紀前升溫幅度需控制在2度以內,並朝1.5度努力;富國於2020起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作為氣候資金;全球須致力於本世紀後半葉達到碳中和,並每五年檢討一次各國減排承諾。
綜觀以上,本次氣候高峰會能迅速達成協議的原因,在於會議改以各國自行提出可負擔減排承諾,取代京都議定書強制分配各國減碳目標。此舉確實讓充滿歧異的各方立場快速取得共識,但很遺憾的是,各國所提出的減碳目標,並不足以扭轉本世紀氣溫上升2度C的局面,就算以最樂觀的情境假設各國減碳目標皆被落實,全球在本世紀前仍然會升溫超過2度、甚至3度,而此升溫幅度將會為地球帶來無法逆轉的氣候災難。這也是巴黎氣候協議最受爭議之處。接下來全球要面臨的挑戰,除了各國每五年提交的NDC是否有加強空間外,更重要的如何建立一套嚴謹、透明的審核機制,確保各國皆能落實減碳目標。
排碳量位居全球第24名的台灣,也跟著這波各國提交NDC的熱潮,定出自主減碳目標,宣誓加入全球抵抗氣候變遷的戰場。但台灣產出NDC的程序,猶如跟著出隊卻不願遵守遊戲規則的玩家:在訂定NDC的過程中,氣候會議特別要求政府要開啟「由下而上」的公民參與,以「環境完整性」(environmental integrity)[1] 、「透明度」(transparency)為準則,因此世界各國在提交NDC之前,都分別進行公眾諮詢或公聽會等形式與民眾對話;相較之下,除了在我國行政院環保署的網站上看到NDC的簡報外,幾乎遍尋不著政府有意願公開討論NDC的企圖,整個研擬程序只能用「閉門造車」來形容。
若台灣能正視NDC應有的擬定程序,這將是國際規範與國內法(如新的溫管法)銜接的良好契機,社會大眾也能透過由下而上的參與機制,以人民的力量推動能源轉型,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認真推動能源稅制定與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等立法與政策措施,拿出具體的作為,而非僅止於過往的政治公關妝點。綠盟接下來也會針對能源稅法等關鍵政策規劃更多的施壓行動,我們誠摯邀請關心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的夥伴能夠一起加入,促使真正的改變發生。
真實世界不比好萊塢電影,沒有預先寫好的結局,如何為不遠的未來抵擋2度C的襲擊,第一步必須從政府手中拿回人民參與的權利做起。
[1]「環境完整性」(environmental integrity),又譯為「環境保全」,意為確保生態環境提供基本功能的能力與完整
※支持綠盟持續推動能源轉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