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方能源治理經驗:以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的地方能源評比為例

編按:

本論文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撰寫,論文發表於2023年TASPAA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 「一甲子公共行政學發展的回顧與延伸-持續催化臺灣公共治理的實務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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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作者:陳詩婷(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

摘要

在能源轉型乃至淨零趨勢下,全球及臺灣的能源治理行動主體逐漸由中央政府擴散至地方層級,長期推動能源轉型的公民團體,倡議訴求對象也從過去聚焦的中央政策延伸至縣市政府,本文首先回顧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以下簡稱能轉盟)的成立背景、選擇以評比作為倡議工具之目的,並闡述評比機制建立過程、執行方法與評比結果呈現方式背後的倡議策略思考。

本文接著呈現評比進行至今對於地方政府能源治理狀態的觀察,包括以不同評比指標、整體綠能和節電等面向檢視縣市政府表現的變化、進展及仍待突破的瓶頸;接著反思既有地方能源治理評比方法論,回顧目前執行過程之瓶頸及限制,並探討未來如何隨著政策發展的進程、官方與民間互動狀態的變化,進行評比方法的調整改進,最後回顧參與推動臺灣地方能源治理的整體經驗,提出未來倡議路徑方向的思考。

2023年公行年會發表
綠盟研究員陳詩婷於TASPAA年會上進行報告

壹、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啟動「地方能源治理評比」之目的

一、能源轉型推動聯盟成立的背景脈絡

臺灣的能源治理權責,過去長期集中在中央政府,近年在臺灣能源轉型政策、國際淨零轉型的趨勢下,強化節電、發展分散式電力系統、提升電力韌性等目標逐漸成為共識,也使得地方政府的角色愈來愈關鍵。2015年,行政院提出「自己的電自己省:智慧節電計劃」(以下簡稱智慧節電計畫),藉由過去前所未有的三十億高額經費補助,以住商及機關部門在隔年能達成相較當年同期節電2%作為目標,鼓勵各縣市政府提出在地的節電政策方案。

投入資源強化縣市政府在能源治理上的角色、進而捲動在地多元社群對節電的參與,這本應是民間團體所樂見的,然而整套補助機制、時程規劃的各種缺失,卻引發許多關心能源議題的公民團體擔憂,智慧節電計畫不僅節電效果有限、難以增加地方政府地方治理量能,甚至可能造成反效果,並在社會輿論上更加打擊對節電政策重要性的認同,強化過去「重開源而輕節流」的論述。

當時全台各地關心能源議題、認同能源轉型的公民團體,因此在2015年組成了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以下簡稱能轉盟),並於七月啟動「全台縣市節能治理政策評比」,走訪全台縣市各個執行智慧節電計畫的承辦單位,透過訪談了解相關局處執行智慧節電計畫遇到的困難,以及能源治理業務的現況和挑戰。在經過訪談後,能轉盟向中央政府提出對智慧節電計畫的批判,並以「呼籲馬政府切勿『作爛節能』」為口號召開記者會,指出這項計劃看似立意良好,但許多短視的政策規劃,卻可能成為台灣節能工作推進的絆腳石。能轉盟當時指出的問題包括:

第一,2%的節電目標達成率作為計劃經費的指標,過於狹隘僵化。行政院要求各地方政府在數個月內達到2%的絕對節電率,作為請領階段補助經費的標準,如此僵化的指標並不合理,也並未考慮氣溫、縣市人口淨移動、以及全台的人口成長等因素,導致許多地方因自覺達不到目標,而放棄下半階段補助的請領與計劃的完整執行。

第二、給地方準備與執行期太短,行政作業難以配合。地方政府過去一向較缺乏節能政策的規劃能力,也鮮少能源專業人才,如今行政院卻要地方政府在一個多月內提出節能計劃,並要求在不到一年內就要執行出節電2%的成果,使得地方政府在不清楚自身電力使用情形、節電潛力的狀況下,囫圇吞棗執行無法對症下藥的計劃,只能推出治標不治本的宣導或競賽,毫無效率的運用資源。有些縣市甚至直到11月議會才同意動支補助預算來進行招標,使得第一線推動節能的行政團隊為此短視的補助節奏大亂,困擾叢生。

第三、台電並未提供足夠電力資訊,縣市政府甚至需花錢購買。台電過去並不注重電力統計與調查分析,因此許多地方政府所需的地區電力消費資料,並未能及時提供,無法讓地方在計劃研擬之初,即充分了解地方電力使用狀況,分析出用電特性與節電潛力,導致地方只能瞎子摸象地執行計劃。甚至,最後地方政府還必須花錢向台電購買,才能取得所需的資料。

能轉盟除了指出智慧節電計畫背後整體能源治理機制的問題,也提出針對未來政策方向的建議,強調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必須建立長期合作機制,中央政府應提供長期常態的預算資源,補助地方推動節能與能源轉型相關工作,讓地方有能力進行長期而穩健的規劃與執行。同時,由於地方政府過去缺乏能源相關專業人才,經濟部應該提供地方執行人員更完善的能源政策培力。

在這樣的背景下,能轉盟的倡議訴求對象從過去許多環保組織較聚焦的中央政策本身,更多的延伸到「中央與地方間如何協作」、「縣市如何扮演能源轉型推動者」的層次,訴求打造健全完善的地方層級能源治理機制。

同時,從能轉盟的倡議核心價值來看,「能源轉型」應該奠基於「能源民主」,意即能源轉型不只是能源技術的轉換,更是能源政策治理模式的改變,需要建立更廣泛、更深刻的公民參與、官民協力機制,才能打開過去技術導向、壟斷與單向的能源治理型態。

住商部門的能源轉型推動,能夠直接觸及大眾的日常生活,也更需要設計能讓人民有感、容易理解與參與的措施,而縣市政府由於能夠掌握、鏈結與整合多元的在地社群與資源,因此正扮演了比中央政府更關鍵的角色,也成為能轉盟企圖有更多對話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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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章節目錄

壹、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啟動「地方能源治理評比」之目的

一、能源轉型推動聯盟成立的背景脈絡

二、以「評比」作為倡議工具的意義

貳、能轉盟評比方法介紹

一、評比雛形的建立-借鏡韓國首爾

二、評比設計、執行過程與結果呈現

三、三次評比範疇與指標項目內容

四、三次評比指標的演化意義、政策背景與倡議訴求

參、評比進行至今對於地方政府能源治理狀態的觀察

一、三次評比的進展與整體觀察

二、第三次評比中的縣市氣候政策現況

肆、反思現行地方能源治理評比方法論

一、能轉盟組成團體對評比的反思與建議

二、地方政府對評比的回饋

三、綠盟作為能轉盟的串連組織者,對於評比的反思

伍、結論:對台灣地方能源治理之未來展望

一、建立對「好的治理」的共同想像

二、從能源轉型到淨零轉型的戰略思考

2015年能轉盟成立團體包括: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臺北、花東辦公室)、新北市永和社區大學、新北市蘆荻社區大學、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桃園在地聯盟、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鄉土關懷小組、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總會、台中分會)、翻轉嘉義工作隊、台南市社區大學、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宜蘭月見學習農園、環境保護聯盟屏東分會;2023年最新的能轉盟成員名單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台中分會、台南分會、台東分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北總會、台中分會、南部辦公室)、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綠色和平、野薑花公民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爭好氣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台南新芽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