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抗全球暖化,抑制溫室氣體的排放是世界各國在氣候治理上的首要任務。根據巴黎協定,各國應根據自身的條件提出國家自訂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作為其在溫室氣體減量上的責任。台灣在2015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也在該年通過了我國的國家自訂預期貢獻目標,承諾2030年的排放量將減為2005年基礎年的20%,2050年時降至與2005年相比的50%。
- 溫室氣體的排放源涵蓋了我們生活中的所有面向,因此其減量與治理需要全面性的改革與轉型,包含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綠色運輸、住商節能等。
- 在多國皆已訂出「2050淨零碳排」目標之後,台灣的減量目標卻停留在2050減排50%,我們因此除了持續要求政府制定更積極的氣候目標之外,也與其他諸多環保團體、立法委員一同草擬《氣候變遷行動法》,力拼「2050淨零碳排」入法,並且完善化台灣的整體氣候治理架構,負起台灣作為世界一份子無可迴避的責任。
- 綠盟除了持續針對上述議題進行倡議之外,也積極參與在《溫管法》修法行動中,希望可以改善其不足之處,包括政府部門權責不清、缺乏有效的政策工具、缺乏調適概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