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改革,永續獎恐成漂綠幫凶——《2025企業永續追蹤報告》發布記者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今(7/9)日召開記者會,發布《2025 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檢視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獎、TCSA 台灣企業永續獎、天下永續公民獎與遠見 ESG 企業永續獎等四大永續獎的評選制度,分析獲獎製造業及排碳大戶的環保違規紀錄與氣候績效。報告揭露台灣永續獎評選機制相較國際主流標準,存在結構性漏洞,不僅評選標準過於寬鬆、資訊查核機制失靈,更缺乏爭議處理機制,也有多家獲獎排碳大戶氣候表現不足,甚至用煤量不減反增的情形。綠盟嚴正呼籲,永續獎評選機制再不改革,恐將淪為漂綠幫凶。

國際評鑑日益嚴格,國內獎項漸成漂綠保護傘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 張趙分析,從制度設計上,便能夠看出主流國際永續評鑑的反漂綠決心。主要表現在兩方面—法遵標準的嚴謹度,以及有無爭議事件處理機制。

企業永續評鑑的重點不僅在於「主動揭露」與「外部衝擊衡量」,更在於能回應投資人信心與風險管理需求。這些國際評鑑往往在方法論或評分規則當中,在基本的環境社會衝擊之外,也特別強調貪污、賄賂、高階管理層犯罪等商業倫理方面的法遵、治理議題。事實上,一家企業若連基本的商業倫理都無法遵守,其永續承諾的可信度也將受質疑。

例如,Sustainalytics 評鑑中的「商業倫理(Business Ethics)」是許多產業的關鍵評估項目。而「特殊性議題」更是衡量公司治理能力的重要標準,檢視企業對於重大貪腐醜聞等特殊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或者富時羅素「曝險度加權(Exposure-weighted)」依據企業的產業特性與營運地區,對曝險程度進行加權評估。若企業為大型跨國公司,或於貪腐問題嚴重的區域營運,在「反貪腐」主題中的相關表現將受到更嚴格的檢視。

另一方面,國際評鑑幾乎皆有設立爭議追蹤處理機制。舉例來說,MSCI 透過其 ESG Research 程序,每日監控全球媒體與非政府組織的資訊,以對企業爭議進行動態評級調整;標普全球(S&P Global) 則設有「媒體與利害關係人分析(MSA)」機制來追蹤爭議,甚至訂有「快速除名(Fast Exit)」規定,能即時將爆發重大醜聞的企業從指數中移除;富時羅素則採用類似的「專家判斷(Expert Judgement)」程序來處理複雜的重大爭議。國際標準不在意企業多會說故事,更強調企業合規遵法、管理風險、回應爭議的能力。

國際知名企業不乏因治理、環境或僱用違規爭議,而遭到國際指數或評鑑除名的案例。對於參加國際評鑑的台灣企業而言,應以符合甚至超越國際評鑑的要求與標準,來進行自我檢視,方能使我國永續評鑑生態系更加進步。

永續獎缺乏鑑別度,恐成漂綠幫凶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 曾虹文表示,企業永續表現不佳仍可年年獲獎,甚至因獲獎而獲得更多社會信任與資源,對真正投入轉型的企業不公平。而誤導社會大眾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沒有鑑別度的永續獎,因此有完善且嚴謹的評選機制,是防堵漂綠、提升永續獎公信力的重要關鍵。

曾虹文指出中油在永續報告書中刻意低報裁罰紀錄,2023年揭露30萬以上的罰單僅9件1489萬,實際上30萬以上有14件1560萬,如果罰單都完整揭露應該是59件2238.6萬。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不僅未落實「資料不實可撤獎」的規定,反而再度頒獎,經濟部不僅未督導改善,甚至持續宣傳中油獲獎成就,形成政府、企業、評比機構的漂綠共犯結構。而金管會作為永續報告書的主管機關,去年回應表示「若未來永續報告書有重大揭露缺失,將罰3-100萬」,但國營事業與非上市公司卻不在監管範圍,成為漂綠漏洞。

另一案例為永續獎常勝軍遠東新世紀,根據新竹地檢署起訴書,該公司透過行賄手段撤銷員工申訴違反勞基法的罰單,並在報告書中宣稱「採即時處理與完成充分溝通後已結案。」透過行賄打壓員工申訴空間、掩蓋違法事實,並包裝企業形象,這就是漂綠。若依MSCI 或 S&P 500等國際評級機制,此等爭議事件恐導致降評甚至除名,台灣卻無對應機制。

此外,也點名中石化、台聚、亞聚等石化企業長期空污超標卻仍年年得獎,凸顯評選機制對污染議題長期忽視,而這些頒獎單位都是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其得獎率高達96%,146家報名,140家得獎,幾乎沒有鑑別度。

呼籲頒獎單位要加強評選嚴謹度,並建立「重大違規排除條款」及「撤獎機制」,與國際接軌,曾頒獎給遠東新的機構也應重新評估是否撤獎,以提升公信力。政府部門須善盡監管責任,經濟部應嚴格督導,金管會則填補監管漏洞,納入國營事業與未上市櫃公司,強化永續資訊揭露。企業要落實誠信原則,積極改善污染與勞動條件,誠實揭露,不將永續報告書與永續獎作為漂綠工具。

獲獎排碳大戶氣候表現不足,再生能源使用率低、燃煤不減反增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 柯乾庸指出,台灣排碳大戶的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國總量逾四成,若這些企業不積極減碳,淨零目標將難以實現。獲得永續獎的標竿企業,應發揮帶頭作用,但實際表現卻明顯不足。

105家獲獎製造業中,有41家是環境部列管的排碳大戶。根據綠盟參考國際趨勢設計的氣候指標,檢視氣候承諾、氣候行動與資料透明度三大面向。在氣候承諾方面,雖有九成企業宣示淨零目標,但近四成未訂定2030中期減碳目標,或所訂目標未達國家原訂的24±1%。氣候行動表現普遍不佳,有七成企業2023年的再生能源使用率未達1%,未達用電大戶的再生能源法定義務;七成企業能效年平均進步率未達2%,低於工業部門平均能效進步率;而節能承諾則多停留在法規要求的節電1%,缺乏積極的節能作為。資料透明度已有八成企業揭露三年以上的能源使用及碳排數據,並完成範疇三盤查,但仍有部分企業未區分台灣廠區與海外廠區的數據,無法掌握其在台灣的氣候表現。進一步比對環境部的〈燃料季用量申報資料〉,有11家獲獎企業仍使用燃煤,且未提出明確的燃煤汰除時程與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設立的氣候領袖獎,不僅頒給未訂定淨零目標、再生能源使用與能效提升低於國家目標,及使用燃煤卻未訂定汰除時程的企業,還包含台泥、遠東新世紀與中石化三家企業,其中中石化的燃煤用量不減反增,卻被冠以「氣候領袖」之名,恐誤導企業「不減煤也可獲得永續獎」。

呼籲各永續獎項應強化氣候行動的評選標準與門檻,排除未承諾淨零的企業,並將再生能源使用、能源效率提升等具體作為納入評分指標,將「燃煤使用」列入評選項目,建立積極的氣候評估標準,才能引導企業真正邁向低碳轉型。

企業永續不能忽視社會責任,永續獎淪為企業遮羞布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黃怡翎表示,ESG評鑑除了聚焦在「E」(環境)面向外,在「S」(社會)以及「G」(治理)方面也極其重要,尤其在職業安全、性別與勞動條件上,更是直接關係勞工基本權益與生命安全。然而從獲獎企業的實際表現來看,S面向的違法問題仍層出不窮。以遠東新世紀為例,日前發生爆炸造成2死19傷的重大工安事故,發生原因為長年的管線設備老舊問題,早就在過去的勞檢中發現卻仍未見改善,顯示台灣企業在職業安全健康上的違法與疏失仍屢見不鮮,卻能獲得永續獎的殊榮。更嚴重的是,遠東新世紀甚至被揭發長期透過賄賂地方政府官員,讓勞檢發現的違法事項得以免罰、免改善,形成官商勾結,嚴重侵害勞工權益,更釀成職業安全的重大風險。這些事件凸顯台灣ESG評鑑與永續獎項的結構性漏洞,許多企業即使發生重大職災、違反勞動法令,或者治理結構腐敗,卻仍能年年獲獎、包裝形象,反映出現行評選機制缺乏嚴謹的法遵審查與爭議排除條款,罔顧社會責任。永續獎項必須將職業安全健康納入核心指標,才能真正保障勞工權益、提升企業社會責任,讓企業永續發展落實於勞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政府亦應發揮監管責任,避免產、官相互包庇。

最後,分別針對「評比機構」、「企業」、及「政府部門」,提出五點建議:

1. 頒獎機構須建立「重大違規排除條款」及「撤獎機制」,並強化評選嚴謹度 

任何涉及嚴重環境污染、資訊造假、行賄等違法企業,不得入圍永續獎,事後若查證屬實,須撤銷獎項並公開說明。如此才能與國際評鑑機制接軌,避免誤判國際趨勢。

2. 企業應落實誠信治理,避免漂綠

貪腐、隱匿、造假,將失去社會信任,嚴重衝擊公司經營,因此企業需強化內部治理機制,防堵貪腐與不實揭露行為,並落實永續、拒絕漂綠。

3. 排碳大戶需訂定具體轉型計畫

氣候行動不足,將無法滿足國際供應鏈與投資機構的期待,失去企業競爭力。故應訂定具體轉型計畫,加速汰除燃煤,提升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並依產業特性提出積極的中期減量目標,跟上國際趨勢,負起氣候責任。

4. 主管機關應提出淨零戰略與產業低碳轉型路徑

經濟部應協調各部會,提出更積極的產業低碳轉型戰略,並具體說明六大產業的階段性減碳目標、轉型路徑、多元且有效的政策工具,輔導企業加速汰除燃煤,以邁向淨零目標。

5. 主管機關應填補永續資訊監管漏洞,建構反漂綠生態系

主管機關應強制規定環保、工安、職災等違規紀錄,及氣候績效指標,需完整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並填補國營事業及非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的監管漏洞,確保資訊正確性,減少漂綠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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