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坑大火引發惡臭蔓延!雙北政府卻說監測結果沒問題?

2月20日,深坑某間電器通訊製造業公司大火,因含有大量鋰電池,燃燒會釋放鎳、鎘、鋁、鋰、銅等金屬氧化物的顆粒,並產生苯乙烯、丙烯醛、氟化氫等許多有毒氣體,以致雙北多處瀰漫燒塑膠的刺鼻味,影響範圍非常廣,從深坑、木柵、新店、中和、永和、公館、甚至中正區、大安區、中山區、信義區、萬華區、板橋區都有民眾討論聞到臭味。

地方政府未能在第一時間讓民眾知情

根據空污法第33條,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及採取因應措施。

然而,顯然因為台北市與新北市政府的怠惰與疏失,並沒有讓受影響區域內的民眾,第一時間了解發生什麼事、空氣中可能存在的危害物質、哪裡是污染範圍、該怎麼做才能減少危害風險等等。以至於有民眾還在河濱公園跑步,上網詢問哪裡不臭可以躲去哪裡,甚至是問味道很濃能怎麼辦。

監測品質與民眾實際感受不符

新北環保局表示,「晚間6時已至現場監測空氣品質,現場風速2.3m/s,電子鼻讀值為0,多功能氣體偵測儀數值皆為零。」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表示,「根據環保局的初步分析回報,昨晚到今早各污染物數值符合標準。」

然而,這樣的監測品質明顯與民眾聞到的空品實際感受不符,也是長期民眾對政府不信任的原因。但面對民眾的抱怨,台北市環保局長卻回應:「鼻子聞到臭味不代表不符合空品標準。」

符合空品標準不代表沒有問題

我們想問台北市環保局,本次的空品監測除了常態性監測的PM2.5、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是否有針對火災可能產生的氟化氫、苯乙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進行定性分析及濃度監測?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也必須要強調,因為監測項目不足,符合空品標準並不代表對人體沒有產生危害,環保機關應全面檢討針對火災空品的監測項目、標準作業流程及方法。

政府應落實環境知情權且檢討監測方法

因此,綠盟強調應從兩個方向進行檢討改進:

一、落實環境知情權 

發生重大空污事件時,透過細胞簡訊、廣播、有線電視,向受影響居民發送空污惡化警告,說明空氣中可能的污染物質及濃度,特別是有害空氣污染物的危害、及如何因應等。

二、檢討監測方法 

具有代表性的採樣,是需測得靠近火場擴散煙流的原始濃度,以及火場下風處與上風處不同距離的污染物濃度,針對包含粒狀物、酸性氣體、戴奧辛、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進行定性分析與各種物質的濃度監測。

要讓民眾安心絕對不是一句符合標準就可以的,確實掌握環境中存在什麼污染物質、濃度多少,才能真實揭露環境資訊,盡可能完整地將訊息傳遞到影響區域內的民眾,當污染持續擴散與擴大影響,才能預先做好相應防護措施,減少民眾於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到傷害,才是善盡政府環境治理及危害預警的責任,也才能讓民眾真正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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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盟長期關注環境知情權的落實,透過「透明足跡」計畫,訴求政府公開透明,讓污染無所遁形。綠盟認為,民眾的知情權、健康權與環境權,政府與企業是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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