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施耐德在台問答

文字整理:房思宏、徐詩雅

提問:綠盟與媒體/回答:麥可施耐德(國際獨立核電與能源政策顧問)

Q:在台灣核能仍被視為是走向低碳的重要政策選項,馬政府的能源政策裡依舊保持馬政府穩健減核的步調。廢核與減碳有可能同時進行嗎?

A:不論從科技或經濟層次來看,讓所有國家都廢核都是完全可行的,唯一的問題只在於期程規劃而已。我認為區分既有運轉核電廠以及興建中的核電廠是很重要的:新建核電廠不是一個有效率的減碳政策選項,甚者,這還是一個「氣候殺手」。

原因很簡單,現在已經有太多更有效率的減碳政策及科技,都比蓋一座新的核電廠要得更快更便宜,錢花在新建核電廠的同時,意味著這些錢無法投入到更有效的選項中。至於既有核電廠,撇開安全問題不談,他們也是妨礙創新的存在,無法讓資源投資到更安全的環境中。 從整個系統角度出發,核能跟再生能源發展是互斥的,其關鍵在於核能(以及其他火力發電)所仰賴的是一個集中式的能源系統,而要讓再生能源最好地發展,需要的是分散式的電力系統,以地方或區域為單位來規劃。要讓再生能源最有效率的發展,需要的也是不一樣的電網設計。

Q:馬政府雖然有穩健減核不讓既有核電廠延役的宣示,但根據內部消息指出,台電不但沒有開始著手除役規劃,台電甚且希望能讓核電廠延役。因此想詢問您對於減核及除役的建議。

A:台灣既有6座機組的平均壽命是31年,你還記得你在1980年開過的車嗎?德國政府在福島核災後立即關閉8座反應爐,只因為這8座反應爐的運轉時間都超過30年。

當然這也是因為德國已經有相當完善的再生能源發展計畫,311之後德國的太陽能及風力發電廠已經生產超過1萬MW的電力,2011年通過的非核法不僅決定每個反應爐最終除役的時間,同時也伴隨著相關的能源立法,以前所未見的能量支持改善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這些立法對投資者來說提供了相當安全的投資環境,也確保廢核政策的順利開展。

Q:台灣政府和台電總是對民眾宣稱停建核四要付天價違約金?

A:如果台灣政府和台電宣稱停建核四要付天價違約金,並以此作為繼續興建的理由,那我只能說他們的談判工作做得實在太糟。在過去幾年,停建核電廠的案例在國際上不計可數,而這種商業合約也一定有退場機制。在這一年停掉的核電廠,就有兩個在保加利亞的反應爐(1987年開始興建,今年3月政府宣佈無法再負擔建廠經費而正式停建)及兩個在日本的反應爐:大間電廠,與島根電廠3號機,分別是2007和2010年開始興建,也都在福島核災後也停建了。

Q:您怎麼看台灣政府及台電確保核四安全的方式:邀請世界核能發電協會(WANO)與美國核管會(NRC)審查核四安全?您對台灣的建議?

A:當你要評估喝酒對身體是否造成健康風險,會找酒商同業公會審查嗎?世界核能發電協會(WANO)的成立就是這種基於同業互助的公會性質,他們的評估可信度當然很低。至於NRC是美國核能管制單位,他們不需對台灣核電安全負責。用他們專家意見也許是有幫助的,但不能把NRC是為獨立的專家團隊,也不能僅只採用他們的意見。找專家來評估,這種方向基本上是對的,但找來的專家必需獨立於政府及核電產業利益之外。

在與立委座談會中,我已經建議比較好的方式是: 1.由國會委託獨立的專家團隊進行調查及報告,所以這份報告是國會的報告,而不是原能會及台電委託的報告。 2.舉辦公開的聽證會,讓國會委託的獨立專家團隊發表他們的分析與研究成果,政府官員、原能會、台電、甚或環保團體都可以來聽證會,直接與國會委託的專家進行辯論。

Q:針對全球核工業的衰敗趨勢,與核能安全的關連性?

A:新建核電廠在時間及金錢上都需付出巨大成本,因此核工業只剩下一種生存策略:讓既有核電廠延役,延多久是多久。而這將為核能安全監管機構帶來龐大的壓力。完整檢查及強化核安單位的監管能力至為重要。歐盟對既有核電廠的壓力測試顯示,儘管進行的是有限的檢查測試,但測試結果已經顯示許多核電廠必須在安全設計上大幅改善升級。而問題是:在這些核電廠可以大幅改善升級前,他們還能運轉多久?

Q:目前核安監管單位對風險控管的心態,是否足以保證不會發生核災?

A:無法保證。核安監管單位的工作就像要去確定坦克開在市中心是安全的一樣,然而也許一開始就不該讓坦克開進市中心才對。

Q:目前核安監管機制設計中是否存在無可避免的缺陷?

A:是的,目前的管制單位都是在既有管制架構中形成的,每個監管單位都存在特定的強項與弱點,但整體來說,目前管制單位存在的問題包括: 1.與電廠營運者間的緊密關係。 2.對於核災風險的計算是基於概率風險估算(probabilitic risk assessment)而不是發生危險的可能性(danger potentials)。

Q:對於福島核災是人為釀禍的看法?是否提昇核電廠安全標準即能避禍?

A:說到底,所有工業災害皆可以連結至人為因素,不管是從設計、執行、控制等角度來看都一樣。福島給我們的教訓是「災害的可能性」,而不是核電廠管理問題,重點是核安監管單位無法設想並預先排除所有可能的威脅及風險(像是恐怖攻擊)。

Q:針對「核能依賴」的現象,除了排擠對再生能源的投資外,是否還帶來其他影響?

A:影響很多,像是對電廠營運者來說,運轉核電的經濟風險就很大。在311之前,東電一直被視為是非常成功、穩定且安全的投資選項,然後瞬間這間公司就破產了。核電依賴帶來的問題之一是(前述)其集中化本質,未來需要的是分散式的能源系統,可以平行整合不同電網。集中式的核電及火力發電反映的是過去的思維。

延伸閱讀: 1.〈使用核電不是宿命,而是選擇〉,房思宏。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3519 2.〈「後福島核電政策與健康風險」國際研討會後記〉,康世昊。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