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電預計在已於2007年除役、拆除的深澳電廠原址再次開發新電廠。綠盟今日出席6/15深澳電廠更新擴建環差會議,並提出以下三點批評,質疑此時深澳電廠更新擴建案的必要性何在?
民進黨政府預計在2025年邁向非核家園,且燃煤發電比例要降到30%以下,可以預期的是,屆時許多既有的燃煤電廠容量因素將會維持低檔與閒置。因此,綠盟提出質疑,能源局與行政院能源與減碳辦公室正著手於相關機制詳細討論總體減煤路徑之時,現在並無法確認深澳燃煤電廠之更新機組案有其必要性?深澳燃煤電廠之更新機組就算完工也在2025年之後,到時候我們真的需要深澳燃煤電廠嗎?
新政府雖然喊出2025年之減煤目標,但是目前總體能源政策上的詳細減煤與擴大天然氣之路徑還不明確,下半年也還須經過能源轉型白皮書的討論。在當下如此模糊的總體規劃下,深澳燃煤電廠的更新擴建計畫,將會是對於台灣整體能源轉型一個不利與不確定的因素,也不吻合民間深切期望的減煤訴求。
在新政府制定新的能源政策與能源配比框架後,能源局應該要重送電源開發計劃之政策環評。今年度下半年會展開能源轉型白皮書的擬定,屆時也將討論減煤路徑之議題,能源局應該要在能源轉型白皮書定案後,重送電源開發計劃之政策環評,確認新能源政策對於環境的總體影響,避免見樹不見林。
環保署日前宣告,環評施行細則的修正將強化政策環評之功能,因此,我們反對在新政府能源政策架構下,深澳燃煤電廠之必要性尚未釐清,以及電源開發計劃政策環評還未審議之前,就先通過爭議性的燃煤更新擴建案之環差。
深澳燃煤電廠更新擴建案的說明書與簡報中,是以原更新案(兩部八十萬千瓦之燃煤機組)為環境影響的比較基準,但原深澳電廠於2007年除役、拆除,至今已停止運轉十年,因此,在許多在地居民的感受中,現在送審的更新計劃並不是對既有運轉的電廠上進行更新擴建,而是等於在原有場址重新蓋一個新燃煤電廠。
深澳電廠停止運轉的這十年來,對許多地方居民來說,早已習慣了沒有電廠污染的環境情境與空氣,因此,拿原更新案(兩部八十萬千瓦之燃煤機組)作為環境影響的比較基準,這和許多地方居民的感受是有極大的落差與衝突,對許多在地居民來說,現在的擴建計畫就是在增加對當地的汙染。
在這樣的前提下,綠盟質疑,此案環境差異分析以原更新案(兩部八十萬千瓦之燃煤機組)作為環境影響的比較基準並不合理,如此,將無法真實反映新的更新擴建案在電廠停轉十年後,對於該區域的環境影響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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