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階核廢料(低放射性廢棄物)
主要來自核電廠的衣物、工具、廢液、殘渣,以及核電廠停役後,各項拆除下來的放射性污染設施,另有少量來自醫療院所、農工學研的放射性廢棄物與使用過的輻射源。低階核廢料雖名為低階,但並不代表沒有危險性,仍需隔離靜置上百年,才能使輻射量降至安全背景值。台灣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至今沒有縣市同意設置,目前只能暫時貯存在蘭嶼貯存場和三座核電廠內。
✿高階核廢料(高放射性廢棄物)
指核電廠中使用過的核燃料棒,具有高強度的輻射和熱量,必須與生物圈隔離上百萬年,才能使輻射量降至安全背景值。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目前台灣相關立法尚未完備,連選址都未開始,以國外經驗預計選址到興建完成最少都要超過數十年,再加上目前仍有許多技術上的不確定性,導致處理金額每年不斷升高。